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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科營運中心設置條例三讀 厚植海洋科技研究能量

2025-06-17 10:14(06-17 11:29更新)
撰稿編輯:趙婉淳
立法院會17日三讀通過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設置條例。圖為立法院副院長江啟臣敲槌通過。
圖片來源:中央社
立法院會17日三讀通過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設置條例。圖為立法院副院長江啟臣敲槌通過。

立法院今天(17)三讀通過「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設置條例草案」,該營運中心將肩負包括海洋調查及實驗技術的研究開發、協助培育海洋科技專業人才及水下文化資產調查促進海洋科技國際合作交流等8項業務,以厚植台灣的海洋科技研究能量、強化對於海域基礎資訊的掌握 

為提升台灣全海域科研調查及艦船模擬實驗技能與量能,海委會規劃成立「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行政院於今年3月通過「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旋即送立法院審查,在朝野立委支持下,順利於5月底完成初審,並於17日召開的立法院會三讀通過。立法院副院長江啟臣宣讀審查結果:『(原音)沒有文字修正,決議,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設置條例制定通過。』

三讀條文明定,為提升台灣海洋科技能力、厚植海洋科技研究能量,特設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而此中心為行政法人,監督機關為海洋委員會。

至於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的業務範圍,則包括研究開發海洋調查及實驗技術;國家海洋調查船、國家船模實驗室多功能水槽及其他海洋科技設施的營運管理;協助培育海洋科技專業人才;促進海洋科技國際合作及交流;協助水下文化資產調查;受託辦理海洋研究調查及船舶技術相關業務等8項。

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設有董事會,包含董事11人至15人、監事3人至5人,任期為3,均為無給職,期滿得續聘1次。海委會就董事中提1人為董事長,由行政院聘任。該中心另設置專任執行長1人,由董事長提請董事會通過後聘任。

關於安全查核規定,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人員應依涉密程度接受一般或特殊安全查核。對於規劃進用人員,應先辦理安全查核,若拒絕接受查核或查核未通過者,不予進用。

本條例施行日期將由行政院決定。海委會主委管碧玲則曾在日前表示,國家海洋研究院新建的100噸級與300噸級調查船預計於2026年底完工,國家船模實驗室將在2027年完工,目前是在很拮据的狀況下進行該營運中心的籌備工作,期盼明年下半年就能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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