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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批罷免連署灌水 中選會:重複連署非「偽造」無法告發

2025-06-23 15:40(06-23 16:09更新)
撰稿編輯:鄭佑漢
中選會強調,「重複簽署」並非偽造或死亡連署情事,「過去實務亦無據以告發的法源依據」。(資料照/劉玉秋 攝)
中選會強調,「重複簽署」並非偽造或死亡連署情事,「過去實務亦無據以告發的法源依據」。(資料照/劉玉秋 攝)

中選會20日公告24名國民黨立委罷免案及新竹市長高虹安罷免案成案,國民黨立法院黨團23日召開記者會,質疑部分罷免案出現第一階段提議人與第二階段連署人重複,並以此指控罷免團體刻意「灌水送件、爭取補件」。

國民黨立委許宇甄質疑中選會未依法嚴審,形同「放水」,甚至淪為「惡罷共犯」。她指出,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81條第3項規定,「同一罷免案之提議人不得為連署人」,此次各案卻普遍出現高比例重複連署,嚴重影響罷免成案的正當性。

許宇甄以台北市罷免王鴻薇為例,第一階段與第二階段重複連署高達92.33%;李彥秀罷免案也達91.87%,若未將第一階段提議人納入第二階段連署人,恐難達成成案門檻;且整體統計顯示,本次不符合規定者共計達157,226人,不合格率高達13.78%;其中,第二階段連署人為第一階段提議人者即逾9萬人。

許宇甄也以雲林選區立委丁學忠為例,表示該案偽造情事高達298件,提議人與連署人重複亦有2,772件,合計不合格件數達5,838件。她強調,重複連署並非僅屬瑕疵,已涉及違法情事,黨團將分別由各選區立委赴所屬地檢署,針對罷免團體涉偽造文書及死亡連署部分提出告發。

對此,中選會23日回應,罷免案查對工作是由各縣市政府戶政事務所與選委會依法主責執行,中選會未直接參與名冊查對,外界所稱「放水」是刻意混淆視聽。

中選會指出,依《刑事訴訟法》第241條規定,公務員於執行職務中發現有犯罪嫌疑者,應依法告發。歷來針對提議前死亡、連署前死亡與偽造情事部分,選務機關均依法告發,對於公投、罷免、總統副總統獨立參選連署案件亦皆循例辦理,無任何差別待遇。

中選會強調,「重複簽署」並非偽造或死亡連署情事,「過去實務亦無據以告發的法源依據」,相關作業始終依法循例執行,程序上均經地方查對、函報中選會審定,並依法定程序公告資訊,相關統計表均已公開於中選會網站供社會大眾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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