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運輸工具的「博愛座」常引發爭議,立法院今天(15日)三讀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正案,將現行的「博愛座」改為「優先席」,適用對象也從現行「老弱婦孺」改為「其他有實際需求者」優先乘坐。
近來大眾運輸工具上的「博愛座」讓座問題屢次引起世代衝突,朝野立委紛紛提案,要修改「博愛座」適用對象;衛福部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討論時,也表態支持將「博愛座」修改為「優先席」。立法院15日三讀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立法院副院長江啟臣宣讀審查結果:『(原因)無文字修正,決議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條文修正通過。』
根據條文,目前大眾運輸工具應規劃設置便於各類身心障礙者行動與使用的無障礙設施及設備。針對未提供對號座的大眾運輸工具,則從原規定應設置身心障礙者「及老弱婦孺優先乘坐的博愛座」,改為應設置供身心障礙者「或有其他實際需求者優先乘坐的優先席」,其比例不低於總座位數的15%。
法案三讀後,民進黨立委林月琴發言表示,近年來「博愛座」爭議不斷,年長者要求讓座、年輕人被指責自私的衝突案例成為新聞焦點,導致原本善意的制度成為製造對立及道德壓力的來源,不少民眾即使身體不適也不敢坐下,凸顯台灣社會對於「博愛座」概念的混淆與焦慮。她認為大眾應理解讓坐是基於同理心的自主選擇,而不是基於社會壓力的義務。林月琴:『(原音)這些人表面上看起來年輕健康,但其實可能有隱性需求,我們不應該急著用道德眼光評價每一位乘客。因此,本席建議將「博愛座」修正為「優先席」,這樣的名稱更清楚的傳達制度精神,有需求者優先,但若當下沒有明確需求,其他的乘客也可以安心使用。』
國民黨立委陳菁徽發言時說,修法後,除了讓老弱婦孺繼續優先使用座位,也能讓有病痛在身的民眾或健康不佳、無法平穩站立搭乘的乘客有最基本的安全保障,她並期許未來「優先席」的比例能從15%提高至20%。陳菁徽:『(原音)我們已經是超高齡社會了,所以維持舊標準早已無法因應當前的需求,未來若再推動保障擴大修法時,還請交通部不應再拒絕,而從善如流。』
院會審查時也通過附帶決議,請交通部會商衛福部,就「優先席」標示訂定統一圖示,供各大眾運輸工具業者運用;同時請交通部會同衛福部研議「優先席」的多元宣導措施。(編輯:王志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