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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起 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增2類人適用

2025-07-15 17:34(07-15 17:41更新)
撰稿編輯:劉品希
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疾管署提供)
圖片來源:其他
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疾管署提供)

疾管署今天(15)表示,經參考國外指引與國內專家建議,將自81日起將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公費適用對象新增2類人適用,包括產後2週內婦女及未滿18歲兒童青少年BMI超過同齡第95百分位,共計約50萬人符合資格。

國內流感疫情持續下降,根據疾管署最新統計,上週門急診就診約78千多人次,為今年單週最低紀錄,但仍持續出現流感重症個案,每週約新增2030例。疾管署發言人羅一鈞表示,由於目前疫情處低點,加上未出現流感病毒型別轉換,流行株仍以H1N1為主,因此研判今年不會出現夏季流感疫情,下一波疫情可能要等到9月開學後再觀察。

雖然流感疫情處低點,但重症病例持續。羅一鈞指出,與一般婦女相比,產後數週內的婦女罹患流感出現併發症或死亡的風險高出4倍,肥胖的兒童與青少年罹患流感增加住院比例則高出2倍,因此,經參考世界衛生組織(WHO)與美國疾病管制中心公布的指引,以及台灣感染症醫學會及台灣兒童感染症醫學會建議,並經514日衛福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流感防治組會議諮詢專家委員意見後,將自81日起,新增2類對象可使用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包括「產後2週內之婦女」以及「未滿18歲兒童青少年BMI超過同齡第95百分位」。

疾管署指出,根據國際指引、相關醫學會及文獻資料顯示,「產後2週內之婦女」在生理上仍處於免疫系統尚未完全恢復的階段,感染流感後發生併發症及死亡風險都相對較高,因此增列至公費藥劑的使用對象;另外,肥胖者感染流感後的住院率較高且恢復狀況也較差,原條件限定為「BMI30」,未能涵括兒童、青少年BMI肥胖定義,此次予以明確定義。台灣上述2類對象的人口數估計分別為13.5萬與36.7萬,自今年81日起,這2類對象如有類流感症狀,經醫師評估須用藥治療者,即可開立公費藥劑。

疾管署表示,目前全國約4千家合約醫療機構配有公費流感藥劑,包括克流感、易剋冒及瑞樂沙。民眾如有危險徵兆,如呼吸急促、呼吸困難、發紺、血痰、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等,應盡速就醫,並由醫師依主訴與臨床判斷評估是否符合公費藥劑用藥條件,若經判斷符合條件者,不需流感快篩即可開立公費藥劑,以把握用藥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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