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天(5日)三讀修正通過「貨物稅條例」部分條文,針對無糖飲料,以及電視機、錄影機、電唱機、錄音機等4大類家電,在朝野取得共識下免徵貨物稅。
現行「貨物稅條例」規定,9類電器需課徵貨物稅,包含電冰箱、彩色電視機、冷暖氣機、除濕機、錄影機、電唱機、錄音機、音響組合、電烤箱。朝野立委認為,電視機、錄影機、電唱機、錄音機所收到的稅收不到新台幣1億元,且這些家電已成為家中必需品、並非奢侈品,提案刪除這些家電的貨物稅;另外考量肥胖已成為國人主要健康問題之一,朝野立委也提案對於無添加糖飲料免徵貨物稅。
立法院會5日在朝野取得共識下,三讀修正通過「貨物稅條例」部分條文。立法院長韓國瑜宣讀審查結果:『(原音) 沒有文字修正,我們現在做以下決議:「貨物稅條例」第8條、第11條,及第37條條文,修正通過。』
修法後,電視機、錄影機、電唱機、錄音機等4大類家電貨物稅將走入歷史,罐裝無糖飲料免徵貨物稅。院會也通過附帶決議,請財政部於1年內研議音響組合、電烤箱等家電產品免徵貨物稅評估報告;另外,請財政部依進口及產製完稅價格級距提供飲料品及電器類課徵的貨物稅及營業稅稅額,並請產業主管機關會同消保機關追蹤廠商有無將減稅利益回饋消費者。
民眾黨立委黃珊珊在三讀後發言表示,在健康稅方面,現行制度並沒有區分含糖飲料和無糖飲料,無法達到政策引導民眾改變消費習慣的目的,因此修法針對無糖飲料免稅,但是在歐美等先進國家也有對含糖飲料加稅,希望未來朝此方向努力。(編輯:陳士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