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眾黨團提案修正《刑事訴訟法》,刪除「勾串共犯或證人」作為羈押要件,並明定須有「具體」事實足以證明有逃亡滅證之虞,才得聲請羈押。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質疑這項修法恐為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量身訂做」。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則表示此修法無法適用柯文哲案件,只為防止「押人取供」。國民黨立委陳玉珍也肯定這可避免羈押權遭濫用,但提醒須考量配套措施。
不過,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質疑這次修法更像是為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的司法案件「量身訂做」,她並擔憂一旦刪除相關條文,不僅詐欺、貪汙、兒少性犯罪、共諜案,甚至台積電工程師竊密案都可能因串證卻難以羈押而出現漏洞,等於「公然幫助犯罪」。她說:『(原音)黃國昌一旦刑事訴訟法101條,刪除了這個條款,那麼就是公然的幫助串證的行為,就是公然的挺犯罪。再說一次,這種個案式的修法,為了救「阿北」(柯文哲),不惜毀壞司法羈押制度,這不是妨礙司法,什麼是妨礙司法?』
國民黨立委陳玉珍也表示,對照民眾黨版本與當年賴總統擔任立委時的提案,幾乎完全相同,目的都是為了避免羈押權被濫用、侵害人權。不過,陳玉珍也強調修法過程確實要考量詐欺等重大犯罪的配套,應明確列出構成要件與羈押條件,避免出現漏洞,讓重刑犯趁機逃避追訴。(編輯:宋皖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