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回首頁| 網站導覽| YouTube| Podcasts|
|
推播熱門報導

複製網路長城?緬甸《網路安全法》上路 翻牆最重監禁現寒蟬效應

2025-08-20 15:49(08-20 16:12更新)
新聞引據:南華早報
撰稿編輯:陳文蔚
緬甸自上月底強制實施網路安全法,民眾和企業一旦使用違規VPN恐面臨監禁和巨額罰款,但因法令不清,各界擔心受罰多不使用,圖為緬甸安全部隊成員站在仰光一處檢查站。示意圖。(AFP)
圖片來源:法新社
緬甸自上月底強制實施網路安全法,民眾和企業一旦使用違規VPN恐面臨監禁和巨額罰款,但因法令不清,各界擔心受罰多不使用,圖為緬甸安全部隊成員站在仰光一處檢查站。示意圖。(AFP)

緬甸軍政府備受爭議的《網路安全法》已經從730日起強制實施,由於法規明訂未經批准建立或提供VPN(Virtual Private Network,虛擬私人網路)服務,最重將面臨監禁的處分。《日經亞洲》今天(20)報導,新法上路後不但已經對企業造成企業混亂,也讓民眾處於必須隨時擔心遭軍警檢查手機與遭到處分的恐懼。

報導指出,這項爭議的《網路安全法》不但增加商業運作的複雜性,對緬甸民眾的數位安全和隱私構成新威脅。一名要求匿名的當地企業主透露,許多業者擔心違規遭罰,不敢再透過VPN在社群媒體宣傳產品。他直言:「我們得時時盯著政府的法律動向。」

所謂VPN為虛擬私人網路,是一種加密並隱藏IP位址的工具,在網路受到審查限制的部分國家和地區,網路使用者可以藉由VPN連接外部網路,即俗稱「翻牆」。

違規用VPN最重面臨巨額罰款與監禁

不願具名的緬甸企業主解釋說,雖然公司依規定必須透過eComReg系統在Facebook等平台註冊線上銷售(這是緬甸從2023年起實施的網路監管加強措施),但在今年11日生效的新《網路安全法》中,並未明確說明企業若使用VPN進行此類商業活動會如何被對待,這種不明確性正在造成企業嚴重的混亂。

新法還規定,未經政府批准設立或提供VPN服務者將面臨嚴厲處罰。個人違法最高可判處六個月徒刑與罰款,企業則至少罰款1000萬緬元(約新台幣14萬元),所有違規所得還將遭沒收。

然而,企業界對於「公司內部私用VPN是否也受限制」仍一頭霧水。這類VPN在緬甸廣泛用於內部通訊與私人上網。自2021年政變後,軍政府陸續封鎖FacebookInstagramWhatsAppTwitter(X平台)等社群平台,民眾因此大規模依賴(VPN)翻牆上網。

事實上,緬甸《網路安全法》早在翁山蘇姬領導的民主政府時期就已開始推動,但因翻譯技術問題與數位權益團體反對而擱置。政變後,軍政府將此法重啟並強行上路,儘管此舉引發私營部門罕見的抵制。

軍警街頭檢查手機 被查獲還會被勒索

在法律模糊不清的情況下,許多民眾已憂心攜帶裝有VPN的手機外出恐遭臨檢,近期就連TikTok也變得難以使用,凸顯當局封鎖力道加劇。知名VPN業者NordExpressVPNProtonVPN等遭封鎖,許多用戶只得改用價格低廉的替代服務或自行架設伺服器。

據當地居民表示,仰光、曼德勒等城市的安全部隊已開始在街頭檢查手機,專挑安裝VPN的用戶,甚至在夜間搜捕行動中,被查獲者還會遭勒索。

關注緬甸數位人權的資訊科技專家Svetlana Zens指出:「實務上,軍政府利用這部法律壓制反對派,切斷其資金來源,同時也讓中小企業的經營被迫依賴內比都的批准。」他並認為這項法律已淪為壓制異議與監控工具

《網路安全法》設有「中央網路安全委員會」,理論上應由副總統擔任主席,但由於副總統敏瑞(Myint Swe)近日過世,現政權實際上已無副總統,外界也不清楚究竟由哪個部會負責執行,這讓外界更加憂慮軍政府可能藉此全面掌控用戶與企業的資料隱私。

 

 

為提供您更好的網站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
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進一步了解隱私權政策。 
我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