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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保障購屋族 內政部擬預告修正「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

2025-08-21 18:40(08-21 19:47更新)
撰稿編輯:陳念宜
內政部地政司司長林家正21日於部務會議會後記者會說明「預售屋解約與仲介開業情形」以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草案。(陳念宜 攝)
內政部地政司司長林家正21日於部務會議會後記者會說明「預售屋解約與仲介開業情形」以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草案。(陳念宜 攝)

內政部在今天(21日)部務會報安排地政司報告「預售屋解約與仲介開業情形」,並討論「強化預售屋履約擔保機制」。有鑑於近期多地陸續傳出預售屋建案停工事件,內政部為了提高消費者保障,已研擬出「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草案,預計在下週預告,預告期滿後將依程序送行政院審議。

內政部地政司司長林家正指出,自從全面強制實施預售屋實價登錄後,2021年7月至今年6月,4年來簽約的預售屋買賣案件約有40萬件,在去年9月央行實施選擇性信用管制之前,解約案件量為2,015件;信用管制實施後,至今年6月另有2,403件解約,總計有4,418件預售屋買賣解約案件。

林家正表示,由於預售屋買賣履約期限長,為避免建商發生財務問題或工程延宕,導致購屋民眾蒙受損失,內政部自2011年起規定預售屋定型化契約裡應訂有履約擔保機制,而目前有5種履約擔保機制,分別是「價金信託」、「同業連帶擔保」、「不動產開發信託」、「價金返還保證」以及「公會辦理連帶保證協定」;整體來說,約有5成2的建案採用「不動產開發信託」或「價金信託」。

林家正表示,針對這兩種履約擔保機制,內政部將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法規修正三大重點。他說:『(原音)第一個重點就是我們希望規範買方所繳的價金應該專款專用到新建工程項目;第二個部分的話,就是在契約裡面要載明受託人的信託專戶名稱和帳號,那這個部分也是我們發現有些異常的建案,其實建商收了款項之後,一直沒有存到專戶裡面去,以致於買方所繳的價金有被挪用的情況;第三個部分就是要提供一個信託權益說明書,讓消費者在購屋前可以評估相關的風險。』

林家正表示,內政部規劃未來將與消保團體及不動產相關公會合作,共同編寫製作「預售屋購屋手冊」,並與產官學界研討精進預售屋履約擔保機制,以強化消費者購屋時的保障。

林家正也澄清表示今年1月至6月全國有305家不動產經紀業歇業,另有371家新開業,淨增加66家房仲業者,這段時間沒有發生所謂「房仲倒閉潮」,希望民眾別過於恐慌。他也強調內政部將持續關注房仲開業動態及預售屋市場交易情況,並督請縣市政府協助購屋民眾處理履約爭議,民眾如有疑問,可洽詢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及地政機關等諮詢窗口,並視情況依照《消保法》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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