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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將修法 加重無期徒刑假釋要件 增不得假釋條款

2025-08-27 10:14(08-27 11:10更新)
撰稿編輯:鄭佑漢
法務部長鄭銘謙列席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資料照片)
圖片來源:中央社
法務部長鄭銘謙列席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資料照片)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日(27)排審《刑法》與《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藍、白立委主張提高無期徒刑假釋門檻或增訂「不得假釋」規定。法務部長鄭銘謙回應表示,法務部已研擬草案,支持針對重大暴力犯罪明定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盼透過修法維護社會正義。

近年發生多起社會重大案件受刑人在提前假釋後再犯,引發社會對假釋制度的質疑。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27日排審《刑法》與《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討論是否加重無期徒刑受刑人假釋要件及不得假釋的規定,以及死刑判決受憲法法庭限制後的替代刑罰。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表示,大法官釋憲限縮死刑判決適用,形同「實質廢死」,讓無期徒刑與假釋制度漏洞擴大。他指出,過去10年已有657名無期徒刑犯獲准假釋,平均服刑僅17.9年,嚴重衝擊社會信任,因此,他主張提高假釋門檻,並賦予法院得宣告「不得假釋」的權限。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建議應將無期徒刑分為3級,包括「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並將合併刑期上限由30年提高至40年,以填補死刑難以執行後的刑罰落差。他說:『(原音)現行的審判實務,死刑絕對是名存實亡了,我們政府不思考怎麼去補救這個死刑跟現行無期徒刑的差距,或是原本無期徒刑到死刑,無期徒刑25年就可以假釋,但是下一關就是死刑,中間有一個太大的空白,完全沒有人去理會,這個在司法實務上面都是一個大問題。』

法務部長鄭銘謙回應指出,法務部已研擬相關修法草案,支持針對重大暴力犯罪明定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之規定,並修正假釋撤銷後應執行刑度的規範,避免制度漏洞。他表示,近日行政院已召開多次會議審查,待院會通過後,將送交立法院審議,他說:『(原音)修正重點包括故意殺人或殺人未遂的行為侵害生命法益,惡性重大,如果經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及有期徒刑超過10年,刑法將增令不得假釋條款,發揮刑法所應具的功能,維護社會正義。修正草案也將明定無期徒刑受刑人一旦被撤銷假釋,應執行無期徒刑,而不是有期徒刑的固定殘刑,本部已經擬具刑法、刑訴法草案,明定規範新舊法適用的依據。』

司法院副秘書長王梅英則提醒,若將無期徒刑分級,須同步檢視《刑法》分則及特別法,以免違反罪刑法定原則;另外,撤銷假釋後的刑期可能出現判決輕重失衡,應審慎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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