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二戰終戰80周年,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今日(30日)舉辦「錯置的歷史,戰後八十年的台灣」座談會。學者分析,中國近來大動作紀念「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80周年」以「台灣屬中國」來論調,企圖影響國際輿論,造成台灣社會內部矛盾,動搖民主體制的穩定基礎。
近年來中國持續強化對台統戰與認知作戰,今年適逢二次世界大戰終戰80周年,中國大動作紀念「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80周年」,以「對日抗戰80周年」、「台灣光復80周年」及「聯合國成立80周年」三個80年來論調「台灣屬於中國」,企圖影響國際輿論,並在台灣社會內部製造矛盾。
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與台灣國際法學會今日(30日)於台灣國際會館舉辦「歷史的錯置、錯置的歷史:戰後80年的台灣」座談會。
政治大學台灣史研究所教授薛化元進行專題演講,從史實與史料出發,剖析1945年後國際政治與國際法脈絡下的台灣處境。薛化元指出,從1952年《舊金山對日和約》生效,日本放棄台灣主權後,事實上並未明確指明「受讓國」,相關法律地位並非由宣示即可決定。
從國際法定位角度分析,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姜皇池表示,台灣自1895年《馬關條約》割讓給日本後,主權變更的法律效果明確;然而戰時的《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僅屬政治意向,並非具有拘束力的條約。姜皇池指出,1945年中華民國政府來台,本質上是「盟軍授權的軍事佔領與管理」,依法不得直接將台灣人民視為國民。隨著1952年《舊金山和約》生效,日本雖放棄台澎主權,卻未指明受讓國;同年《台日和約》也未能改變此一安排。
姜皇池表示,國際社會自1950年代起逐漸將「中國代表權」與「台灣主權歸屬」切割處理,留下一個法理空間,即「台灣人民共同享有剩餘主權」,未來可依自決權決定出路。他說:『(原音)那現在問題就1952年,到底台灣的主權、台灣的領土主權法律上,至少在國際法思維上面,它應該是屬於哪個,有人說它法律地位未定,不能說它錯,但一般來說,國際法會說,它一個前例叫做剩餘主權(residual sovereignty),剩餘主權是全體台灣人民共享有。』
姜皇池強調,這也說明歷史敘事無法單方面決定台灣歸屬,唯有透過條約與人民意志,才能決定最終法律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