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法院在當地時間2日針對谷歌(Google)搜尋引擎壟斷案中作出一項具有里程碑的裁決,要求谷歌禁止與蘋果公司(Apple)簽訂獨家共享合約,同時必須與競爭對手分享更多搜尋數據,但不必強制拆廣受歡迎的Chrome瀏覽器或旗下安卓(Android)作業系統。由於這項裁決讓谷歌避免了最嚴厲制裁,被市場視為谷歌與蘋果的重大勝利。消息公布後,谷歌母公司Alphabet股價盤後勁揚7%,蘋果也上漲3%。
據《金融時報》以及《彭博新聞》報導,華盛頓特區地方法官梅塔(Amit Mehta)去年認定谷歌非法壟斷網路搜尋與人工智慧(AI)市場,今年四月間,梅塔曾舉辦為期三周的聽證會以確認解決方案。根據最新裁決指出,法院認定生成式AI 對搜尋業務構成重大威脅,因此不宜強制拆分,而是以限制措施促進競爭,避免壟斷優勢擴散至AI領域。這項命令同時也適用於谷歌的新產品,如Gemini 聊天機器人。
影響科技業最重要判例之一
《彭博新聞》指出,這項命令是二十五年多以來,影響科技行業最重要的判例之一,可能為其他法官在審理針對社群龍頭Meta Platforms Inc、亞馬遜(Amazon)和蘋果公司的案件時,做出類似選擇提供一項藍圖。
在此案中,谷歌還有另一項勝利,因為法官並未禁止該公司向包括 Apple在內的第三方支付費用,以確保在瀏覽器或行動裝置上成為預設搜尋引擎。
法院判決內容寫道:「切斷谷歌的付款機制幾乎肯定會對分銷合作夥伴、相關市場和消費者造成重大的、或在某些情況下是嚴重的下游損害,因此不建議實施廣泛的付款禁令。」
付費分享機制也維持現狀
蘋果一直偏好Google搜尋引擎,將其放在電腦和行動裝置Safari搜尋列的最佳位置,但用戶可以選擇切換到微軟的Bing、Duck Duck Go等搜尋引擎。對於蘋果來說,這項裁決維持了付費現狀是個關鍵勝利,因為該公司每年讓谷歌成為iPhone設備上的默認搜索引擎因而獲得大約200億美元。而對谷歌而言,這也是該公司獲取更多搜索量和用戶的寶貴途徑。
根據裁決,谷歌未來必須與競爭對手共享有限的搜尋數據,這些競爭對手可能包括微軟和Duck Duck Go Inc.,以及 OpenAI和 Perplexity等新的人工智慧公司,以幫助他們建立競爭搜尋引擎,不過共享數據範圍比政府要求要窄。
此外,梅塔並沒有強迫谷歌剝離瀏覽器Chrome或其Android作業系統,他寫道,政府「試圖強制剝離這些關鍵資產的做法有些超過了,谷歌並沒有利用這些資產實施任何非法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