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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借貸亂象叢生 民團籲金管會速立專法

2025-09-05 11:13(09-05 11:54更新)
撰稿編輯:鄭佑漢
融資業法推動聯盟5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呼籲金管會針對融資業借貸亂象,應速立專法規範。(鄭佑漢 攝)
圖片來源:採訪
融資業法推動聯盟5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呼籲金管會針對融資業借貸亂象,應速立專法規範。(鄭佑漢 攝)

融資業法推動聯盟今日(5)召開記者會,質疑金管會將少數融資公司納入《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管理,監管效力不足,無法正視數千家融資業者借貸亂象,因此呼籲盡速制定《融資公司法》專法,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國內融資公司數量龐大,部分甚至未登記營業,長期缺乏有效監管,由於現行僅規定利率需揭露,卻未設定借款上限、違約金及徵信制度,導致債務人常面臨高利貸、空白本票等風險;加上業者涉入暴力討債或勾結詐騙更時有所聞,社會問題層出不窮。

融資業法推動聯盟5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質疑金管會目前僅用《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管理,恐無法解決現今融資公司市場亂象,因此呼籲應制定《融資公司法》專法。

聯盟召集人、律師林永頌表示,金管會主張金保法可要求業者停止銷售或停業、甚至可處罰鍰,但實務上極少適用,僅查有少數案例,成效有限。林永頌更指出,金保法的「爭議處理」制度原本是設計給保險或金融商品投資者使用,並不適用於借貸為主的債務人,「債務人多數認為調解後仍需還款,根本不會主動申請爭議調解」,顯示現行制度無助於保障債務人的權益。

台灣社會福利總盟秘書長孫一信表示,金保法設計的本質是針對投資金融商品,而非債務借貸,卻將法條硬套用於融資業,不僅會引發無止境的訴訟,對債務人更無實際幫助。

孫一信質疑當前規範幾乎完全將風險丟給業者與個人契約自行解決,最終問題全由法院決定,徒增司法調解與清算的負擔。他說:『(原音)目前金保法通常就是消費者出錢或者是出資,他們受到一個權益的侵害,那透過評議來討回公道、把錢拿回來,或者是業者那邊來負擔損失的責任,這個是理所當然。但是這種融資的債務人,他們避債都來不及,而且他們手上根本很多是沒有握有合約,特別是有合約之後到底能不能理解,而且都簽字了,我們到底要評議什麼?最後我們認為最終的結果還是跑到法院去。』

台北律師公會債務清理委員會律師趙興偉指出,現行融資公司常以手續費折抵本金或利息滾本金等方式計算,使債務人越繳越多,甚至違反民法不得生息再計息的規定。他強調,唯有透過專法明定利率上限、計費方式與徵信制度,才能有效約束業者、避免債務人陷入惡性循環。他也呼籲金管會不應以「納管金保法」敷衍帶過,而應正視制度漏洞,建立融資市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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