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今天(5日)獲台北地方法院裁定交保,北院表示,本案重要證人已經過交互詰問,案情陷於晦暗不明的風險大幅降低,經審酌全案卷證與訴訟進行程度後,認為柯文哲與應曉薇均以本人名義提出相當金額保證金,並輔以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及科技設備監控等四大必要保全措施後,可確保本案後續審判,因此無繼續羈押之必要。
台北市前市長、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及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因京華城案涉嫌收賄、圖利、洗錢等罪,遭羈押禁見1年。台北地方法院5日裁定柯文哲以新台幣7,000萬交保,應曉薇以3,0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施以電子監控。
黃柄縉表示,檢察官主張尚有證人待行詰問程序,認為在證人詰問完畢前仍有羈押的必要,但北院認為不得僅以其他證人尚未到庭進行交互詰問,即認為有串證之虞,否則將有違憲法保障被告之對質詰問權,亦不符合比例原則。
對於北院合議庭裁定交保,台北地檢署則表示,待收到裁定理由後,再研議是否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