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涉入京華城容積弊案,遭台北地方法院羈押1年後,今天(8日)以新台幣7,000萬元交保獲釋。北檢晚間發出聲明表示,將儘速依法提起抗告。
柯文哲今天以新台幣7,000萬元交保,且在步出台北地方法院時,向群眾喊話,堅稱這1年的羈押是「冤獄」,並批評檢察官查了一年什麼都沒查到,他「絕不投降、絕不屈服」。
北檢晚間發出聲明表示,柯文哲等人犯罪事實與涉案證據,均經檢察官於偵查中依法取得人證、物證及書證,並詳載臚列於3冊共894頁的起訴書中,且本案起訴後,歷經法院裁准羈押及3次裁准延長羈押,法院裁定理由均一致認定柯文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主管及監督事務圖利罪、刑法公益侵占罪及背信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
北檢表示,柯文哲今日指摘「請問檢察官,你們查了一年到底查到什麼?什麼都沒查到」、「就是這幾個檢察官,把中華民國的司法社會信任度全部摧毀掉」云云,顯然悖於事實,且企圖誤導輿論、混淆視聽,應予嚴正駁斥。
北檢指出,本案檢察官已依法起訴並在法庭上善盡舉證責任,被告是否有罪,應由法院依法審酌判斷認定,呼籲外界應尊重法院獨立判斷之純淨空間,切勿透過媒體放話帶風向,企圖影響輿論干擾審判,斲傷司法公信力。
至於北院合議庭裁定柯文哲及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具保停止羈押,北檢表示,將儘速依法提起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