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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條例修法/解決租屋黑市 租稅大赦、租霸下車條款或為解方

2025-09-11 16:15(09-12 09:57更新)
撰稿編輯:陳念宜
圖為租屋告示。資料照。
圖片來源:中央社
圖為租屋告示。資料照。

為落實居住正義,行政院院會4日拍板定案「四大居住新政」,內政部本月將研議修正《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簡稱租賃條例)》。不過,專業民間組織指出,市場透明化應是租屋政策改革的第一步,然而,究竟要怎麼做?為了鼓勵更多房東揭露租屋事實,OURs都市改革組織建議推動「租税大赦」,崔媽媽基金會則建議本次修法應納入「租霸下車條款」,提升房東辦理租約公證與納管的意願,促使租屋市場更透明健全。

房東為何隱匿出租事實?多項租稅政策不鼓勵主動揭露

OURs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說:『(原音)我們租屋市場是非常不健康的嘛!我跟你講,透明就是最基本,你要先學會站起來,可是我們現在要做的主張是說我們租屋市場未來要能夠大步往前跑,就是說有點跳躍得太快,我覺得有這個理想方向很好,我當然正面肯定這個價值,價值都是好的,可是,我覺得接下來的考驗開始就是這些事情,他們要如何有效地一步一步可以做得到。』

彭揚凱直言,台灣租屋最大的問題就在於市場不夠透明,如果政府連全國有多少房子正在出租都不知道,要如何管理?如果無法管理,修法又能發揮多少效果?

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也表示,他雖然贊同政府願意改革、往前邁進的精神,但也提醒租屋市場改革跟管理涉及房東、房客兩個立場截然不同的族群,其實不好處理,實在急不得,而資訊的揭露與透明不只是租屋市場健全化的第一步,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彭揚凱則分析,面對租屋黑市問題,首先必須了解為何房東要隱匿出租事實,了解原因才能對症下藥。第一,台灣採累進稅率,不少房東都是高所得族群,當租金收入併入綜合所得稅計算時,稅率可能會累進跳級,房東擔心要多繳一大筆稅;第二,依據現行的房地合一稅規定,房屋交易前6年內若沒有出租,可享400萬元自住免稅優惠,如果房東誠實揭露出租事實,反而享受不到這樣的好處。彭揚凱說:『(原音)如果我出租房子,我不讓政府知道,我以後賣房子,我還是可以報我是自住的,可以享受買賣交易的抵稅嘛!可是我反而讓政府知道的時候,我反而就不能適用這個抵稅。事實上,如果房子的單價高的話,那個稅額可能會差到百萬元。』

租屋黑市解方:租税大赦、租霸下車條款

彭揚凱也指出,由於台灣逃漏稅追溯期是5到7年,房東也會擔心一旦揭露出租事實就被追繳一大筆稅額,因此,OURs都市改革組織多次建議政府實施「租稅大赦」,鼓勵房東在一定時間內主動向政府登錄出租資訊。他說:『(原音)財政部你本來就收不到房東的錢,大家都在逃漏稅,你根本就收不到,所以你不要跟我講說什麼租稅公平,你要不要乾脆就砍掉重練?例如有沒有來考慮說,我們要不要乾脆做分離課稅?跟所得稅分開,就按物件,一個物件我們就課一個定額的比例的稅就好;那第二個是說,如果你的房子是有長期出租到一定時間的時候,你未來買賣的交易是可以免稅的,例如德國就這麼做;第三個,我們覺得就是要大赦,因為我們現在搞了一個新的制度,假設說2年是寬限期,2年之後,當然有多數房東都來登記了,那你就用新制,你的逃漏稅都不管,可是這時間到了之後,接下來我就是真的要來查了,所以還有棒子出手。』

約有6年租屋經驗的張小姐表示,稅賦減免對房東來說的確具有吸引力,所以她對「租税大赦」的構想大致認同。她說:『(原音)就我的理解,稅賦的減免還是最能夠讓房東承認(自有房屋正在出租)的誘因,因為我看房子的時候,偶爾也會跟一些房東聊到,我覺得近幾年房東也開始會接受租客詢問說可不可以租(金)補(貼),那有些條件也會開得很清楚;就是說,因為如果你去報租補的話,會增加我大概多少稅,有些蠻精明的房東他其實會大概算得出來,那他也會相對坦誠地、很誠實地跟你說,如果要租補的話,OK,那我就是加1,000元的房租或2,000元,可是因為你可以拿到3,000,如果是北市的話,所以他就會製造自己的一個互利共生的關係。』

呂秉怡則建議本次修法應納入「租霸下車條款」,提升房東辦理租約公證與納管的意願,促使租屋市場更透明健全。他說:『(原音)以欠繳租金來講,如果今天是最短租期3年,房東一次願意跟你簽3年的租約,結果發現有一位房客可能住了半年之後就開始欠繳租金,那以目前的《公證法》,必須是租期3年結束之後,才可以去請法院公證處做一些強制執行,把房子收回。依照新的《租賃條例》的修法的話,欠繳租金就視同租期屆滿,(原本)要等2年半的時間的話,你會縮短到大概等半年以內就可以把房子收回來,這個對房東來講的話會比較有保障,相對縮短很多的時間,房東會比較願意(辦理租約公證)。』

租屋品質如何提升?房源增加是關鍵

另外,有10多年租屋經驗的周小姐表示,租房子讓她感到痛苦的是租金價格跟租屋品質不成正比。她說:『(原音)很多台北租屋的市場(物件)其實是很狹小,甚至都沒有窗戶,你就會覺得很不合理啊,在那樣子的空間裡面,一個月還要8,000、9,000元,甚至有些到1萬元,有一些可能是違建嘛!就一整層然後隔了好幾間小套房,就是租金跟生活空間環境你也會覺得很不符合比例,但是又沒有辦法,你為了要工作、生活、生存,就會有點在這個細縫當中很掙扎...我想要有窗戶的,可是有一個窗戶要多個幾千元,這個是還蠻不合理的。』

呂秉怡跟彭揚凱都提到,租屋品質的管理重要且迫切,畢竟讓每個人住得安全、能享受一定品質的居住環境,是基本人權。

不過,張小姐坦言,身爲租屋族,她會擔心,政府一旦開始管理租屋品質,租金行情可能又會提高。

呂秉怡認為,這樣的憂慮很合理,確實可能發生,但追根究底,問題是出在租屋市場規模不夠大,數據顯示,全台房屋總量大約900萬戶,但是只有15%的房屋釋出在租屋市場,當出租房源供不應求時,房客選擇不多,房東就有本錢拿翹,就算法律對房客有利,房東也能用各種方式規避法律責任,房客即使知情,也依舊只能忍氣吞聲,這麼一來,整體租金價格跟租屋品質就會一直難以控管。

呂秉怡表示,租屋政策改革涉及多方利益的折衝,很需要沙盤推演,擬定各種配套措施,如果政府打算在9月底就推出修法草案,恐怕難以推出令人滿意的版本,他大膽預測屆時可能會出現很多雜音,因此他呼籲政府修法別操之過急,才不會讓政策美意打了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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