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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公務員只要赴港澳都須事前主動通報

2025-09-11 17:05(09-11 18:14更新)
撰稿編輯:王照坤
陸委會11日表示,所有公務員前往香港或澳門,行前都要通報所屬機關 (央廣檔案/記者王照坤 攝)
圖片來源:採訪
陸委會11日表示,所有公務員前往香港或澳門,行前都要通報所屬機關 (央廣檔案/記者王照坤 攝)

陸委會今天(11日)表示,中共近年對香港、澳門的政治控制,及其對台統戰滲透持續加劇,導致我方政府人員前往港澳交流的潛在風險升高,因此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所有公務員前往香港或澳門,行前都要通報所屬機關,且從2026年7月1日開始,違反規定的公務員將被懲處。

公務人員赴港澳管理規範修正案已由行政院在9月10日核定函頒並正式實施。陸委會表示,這次修正重點是針對政府相關人員前往港澳,不論平日、假日,也不論事由,都要在行前通報所屬機關並完成人事差勤系統登錄作業,如有會見或聯繫特定身分人員,都要主動通報所屬機關及陸委會,若是臨時會見或聯繫特定身分人員而未及事前通報者,也應於返回台灣後一週內,主動填具通報表通報所屬機關,並由所屬機關通報陸委會。

陸委會指出,過去我政府人員赴港澳觀光旅遊、探親訪友、參與活動,其實沒有明確通報規定,但為因應中共的作為,政府有責任強化風險提醒及管控,因此修正此規範,以維護公務機密及人員安全。

如果有人違反規定,行政院人事總處將配合研訂懲處原則提供各機關遵循,規劃於2026年7月1日正式實施,在此之前,陸委會將加強宣導,協助各機關人員了解這項管理機制。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說:『(原音)從現在到明年7月1日之前當做一個宣導期,也就是說你現在就要遵守這個規定,但如果你現在不遵守或對於規定不熟悉,我們暫時不會做懲罰的動作。』

至於「特定身分人員」,梁文傑解釋,一種是具有正式官職或是公務人員,另一種則指涉情報或國安人員,而這種人通常都有某個民間身分,所以我方公務員應有相當警覺性,若遇到類此人員,政府都希望能根據規定主動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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