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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統促黨危害國安 待憲法法庭組成後聲請解散

2025-09-30 22:22(09-30 22:32更新)
新聞引據:中央社
撰稿編輯:鄭紀威
內政部今天(30日)重申,統促黨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及民主憲政秩序,將視憲法法庭組成期程,依法提出聲請統促黨違憲解散。資料照。(劉玉秋攝)
圖片來源:Rti央廣
內政部今天(30日)重申,統促黨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及民主憲政秩序,將視憲法法庭組成期程,依法提出聲請統促黨違憲解散。資料照。(劉玉秋攝)

華盛頓郵報調查,中華統一促進黨在台灣招募中國間諜,匿名前美國情報官表示,台灣對間諜「可笑的懲罰」幾乎無法嚇阻。內政部今天(30日)重申,統促黨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及民主憲政秩序,將視憲法法庭組成期程,依法提出聲請統促黨違憲解散。

華郵報導指出,有統促黨成員被控收受中國共產黨數百萬美元,用於散布親中宣傳,還有成員試圖招募台灣軍方官員為北京從事間諜活動而被判有罪。此外,台灣政府在過去5年中從統促黨及竹聯幫手中查獲近200支槍支。

內政部今天晚間透過新聞稿表示,對於統促黨成員涉犯國安法、反滲透法而有危害國家安全、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情事,基於兼顧國家安全與憲法保障集會結社、言論自由,將依憲法增修條文及政黨法規定,提經憲法法庭宣告政黨違憲解散。

內政部說明,統促黨長期系統性、組織性為中國在台發展組織、介入選舉,相關成員持續涉犯國安法、反滲透法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及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因此今年1月2日政黨審議會業決議,由內政部向憲法法庭聲請統促黨違憲解散。但因為1月23日修正公布憲法訴訟法正釋憲中,且憲法法庭組成時間未確定,內政部將視憲法法庭組成期程及後續發展,依法辦理。

內政部再次強調,憲法雖保障人民有組織政黨的自由,但政黨組織及運作應符合民主原則,並以維護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為要旨。政黨從事政治活動,應確實遵守政黨法及相關法律,不得有接受境外勢力指示、委託或資助發展組織,避免觸犯國安法規定而遭受處罰及解散,以共同維護台灣自由民主,健全政黨政治發展。

立法院去年12月20日三讀通過修正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規定大法官未達15人時,總統應於2個月內補足提名。另外,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作成違憲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

賴清德總統今年初公布憲法訴訟法修正條文,民進黨立法院黨團遞狀聲請暫時處分及釋憲,憲法法庭5月14日評議後,大法官過半數同意受理。

由於去年12月與今年7月,賴總統2度提名的7名大法官全數遭封殺,目前大法官僅有8人。(編輯 : 廖奕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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