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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士氣及施政效能 考試院提高公務人員獎勵

2025-10-02 15:23(10-02 15:53更新)
撰稿編輯:陳念宜
考試院。(圖:考試院網站)
圖片來源:其他
考試院。(圖:考試院網站)

為強化即時獎勵機制與模範公務人員、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等獎項的激勵效果,考試院於今天(2日)院會審議通過公務人員激勵辦法修正草案,將於近日發布施行。

考試院說明,未來將區分為個人與團體獎勵,同時提高獎勵額度,以利各機關視業務推動情形及實際需要彈性運用,進而鼓勵具優秀表現的公務人員,提升公務人員的工作動力及榮譽感。

考試院指出,除了強化即時獎勵機制外,本次修正更精進模範公務人員及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等獎項的消極資格條件,若有職場霸凌行為、性侵害行為、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等相關法規情形、酒(毒)駕、涉及不能安全駕駛而拒絕接受檢測等重大違失行為,皆不得被選拔為模範公務人員或獲頒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以符合外界對於獲獎者的高度期待。

考試院進一步指出,本次修正也提高模範公務人員選拔名額及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總獎額上限,將有更多表現優異者能獲得肯定,希望藉由本次修正,達到激勵公務人員士氣的效果,並提升政府整體施政效能。(編輯:宋皖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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