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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法院今天(7日)以2010年示威期間違反政府命令為由,判處11名前紅衫軍領袖4個月至4年以上不等的有期徒刑。當年的反政府示威活動最終以軍方鎮壓收場,造成至少90人喪生、2000多人受傷,是泰國史上最致命的政治事件之一。
紅衫軍是泰國前總理戴克辛(Thaksin Shinawatra)的支持者,他們穿著紅色制服上街遊行,所以被稱為紅衫軍。
2010年,紅衫軍主張當時執政的民主黨未經民意授權,形同政變,因此要求政府解散下議院,重新舉行大選。數萬名抗議民眾佔領首都曼谷的主要路口,並與當局發生衝突,導致政府機關停擺2個多月,最終出動軍隊進行鎮壓。
曼谷刑事法院指出,包括知名社運人士賈圖朋(Jatuporn Prompan)在內等多名紅衫軍領袖,因違反政府在抗議期間發布的緊急狀態命令,被判處4個月至4年4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2人獲判無罪。
2012年,泰國當局曾以謀殺罪起訴前總理艾比希(Abhisit Vejjajiva)及其副手素貼(Suthep Thaugsuban),要求他們對致命鎮壓負責,但兩人後來都獲判無罪。試圖起訴這兩人的前特別調查廳廳長塔立(Tarit Pengdit)反而遭到起訴,並在2023年因瀆職罪被判處2年監禁。(編輯:許嘉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