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運雪崩危機/班次腰斬43% 客運是沒人坐還是沒人開?
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致災,內政部長劉世芳今天(13日)赴立法院專案報告並備詢。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搬出《災害防救法》第10條等法條指出,疏散撤離是鄉(鎮、市、區)公所的責任,希望各界別再影射攻擊花蓮縣政府,並指控中央政府要地方撤離上千人的決定太臨時。對此,劉世芳回應表示,在堰塞湖溢流潰壩前,其實約有43個小時的撤離時間,而且當初是中央跟地方開會以共識決產出這個撤離決定。
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致災,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3日邀請內政部部長劉世芳等人就「堰塞湖監測、災害預警通報、疏散機制及災後復原重建」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國民黨立委傅崐萁質詢時,引用《災防法》第10條、「水災危險潛勢地區疏散撤離標準作業程序」第4條,並要求劉世芳及經濟部水利署副署長黃宏莆朗讀法條內容,藉此闡述疏散撤離執行單位是鄉(鎮、市、區)公所,希望各界別再影射攻擊花蓮縣政府。
不過,民進黨立委李柏毅質詢時則表示,傅崐萁的說法聽起來是想把撤離責任都推給公所,但根據《災防法》第4條規定,這部有關健全災害防救體制的法律主管機關在中央是內政部,在地方則是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李柏毅並詢問,關於傅崐萁指控中央政府太臨時說要撤離8千多人,所以責任不在花蓮縣政府,內政部對此有何回應?劉世芳表示,在樺加沙颱風來襲之前,氣象預報指出花蓮縣山區有可能降下豪大雨,因此她認為馬太鞍溪堰塞湖下游地區的安全與否有必要從嚴判斷,為此她曾跟地方政府開會討論撤離範圍及人數。劉世芳說:『(原音)當我們請台大團隊跟原來的陽明交大團隊,還有花蓮縣政府一起來討論的時候,我是採取共識決...(李柏毅:所以其實是在9月21日當天就在討論這件事...)下午3點,共識決。(李柏毅:剛剛傅(崐萁)總召的資料又錯囉!他說下午3點還在撤離600人..)沒有,那是之前...(李柏毅:傅(崐萁)總召的資料又錯囉!部長,還是給妳機會讓你解釋一下整個過程。)是,當時我們有邀請包括花蓮縣政府還有3個鄉鎮公所都一起參加這樣的討論,然後告訴他們事情的嚴重性,所以,我們才會把它拉高變成要撤離1,837戶。(李柏毅:也就是要撤離接近...)8,600人,但後來他們說實居人數是6,800人。』
劉世芳表示,從花蓮縣政府得知應疏散撤離1,837戶,到堰塞湖真正發生溢流潰壩的危機,這段時間將近43個小時,撤離的人力應該是足夠的,重點在於應被撤離的人員名單造冊工作是否夠確實。
地方政府到底該如何造冊呢?曾擔任高雄市副市長的劉世芳表示,應由民政、社政、警政單位一起把真正住在當地的人口清查出來,並確實掌握弱勢、行動不便的人口位置,名冊應每2至3個月更新一次,甚至在汛期之前再更新一次。
劉世芳也坦言,這次災害比較特別的是,警戒範圍內很多原住民,這群人未必聽得懂華語,因此更有賴於村里長挨家挨戶登門告知警訊,此外,不巧的是,在洪患來臨之前,光復鄉廣播系統故障,雖然後來緊急加派警消沿街廣播疏散民眾,但時間上可能有所延遲,這些都是未來防災工作值得改進之處。(編輯:沈鎮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