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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今天(16日)加開京華城案臨時庭,認定台北市議員應曉薇9日質詢時騷擾都發局證人行為明確,裁定加保500萬元,若下午5時前覓保無著,先予羈押。應女先待候審室。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9日在市議會質詢時提及,都發局人員在便當會中偷錄影,一個做賊心虛的人為什麼要錄影;她認為都發局長須再監督。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柯文哲政治獻金案,去年底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圖利、公益侵占與背信等罪嫌起訴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等11人。合議庭今年9月5日裁定應曉薇新台幣30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及配戴電子腳鐶與個案手機,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行為。
台北地檢署認為,應曉薇9日在市議會質詢時,涉有訴訟外騷擾證人行為,即騷擾都發局公務員,通報北院處理,建請法官審酌應曉薇的具保處分是否足以取代羈押。(編輯:許嘉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