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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纜七法」送立院審議 管碧玲:將有效阻止船舶異常滯留

2025-10-28 10:53(10-28 11:23更新)
撰稿編輯:楊仁翔
海委會主委管碧玲。資料照。(翻攝國會頻道)
圖片來源:其他
海委會主委管碧玲。資料照。(翻攝國會頻道)

日前行政院拍板「海纜七法」修正草案,並函送立法院審議。海洋委員會主管碧玲今(28)日表示,未來相關修法通過後,海巡署將更具有法源依據來進行執法,政府也將有權禁止問題船隻進港整補,這將有效阻止可疑船舶在我國領海異常滯留。

日前行政院正通過「海纜七法」修正草案,並排入優先法案送立法院審議。內容除將電信、電業、天然氣、自來水、氣象等5法納入管理,保護對象擴大至多種海底電纜與管線外,另外也加重破壞罰責,提高故意或過失犯刑責,並可沒入犯案船隻。

對此,海委會主委管碧玲28日在立法院受訪表示,雖然這次修法內容的主管機關為交通部、經濟部及數發部等單位,但由於海巡署是未來協助執法的主要單位,因此海委會都有全程參與討論並對修法內容表達意見。

管碧玲進一步指出,未來相關修法通過後,將強制要求在我國領海內的船隻,都必須開啟船舶自動識別系統(Automatic Identification System,AIS),如果有異常的滯留,也可要求該船舶離開我國領海;若不從,則政府有權禁止其進港補給。管碧玲說:『(原音)不讓滯留在我們海域外面的船舶進港,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處置,因為他如果說要長期滯留,他一定偶爾要進港來整補。那我們不允許他進港的意思就是說,不讓他長期在我們的海域滯留。』

管碧玲強調,「海纜七法」將有效的阻止可能破壞海纜的可疑船隻,持續的滯留在我國的領海之中,因此也希望得到立法院的支持。(編輯:鍾錦隆/陳士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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