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海纜頻遭非法破壞,數位發展部長林宜敬今天(5日)表示,會加強國際聯防。立委李昆澤則認為,此事涉及國際法規範各國管轄權只限領海,建議數發部透過技術加強取證,才有辦法進一步究責求償。
為了避免台灣的海纜遭非法船舶破壞,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召委李昆澤5日排審海纜七法中的「商港法」、「船舶法」、「氣象法」及「電信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案。
數發部長林宜敬報告時表示,為了加強海纜防護,將採「事前、事中、事後」三管齊下,包括事前做好監控預警,督促中華電信等海纜維運公司在發生狀況時即時通報,數發部官網也會公布周遭海纜的狀況;一旦發生狀況,則要做到迅速恢復通訊,要求業者啟用微波、中低軌衛星等備援系統;事後則是究責、懲處並求償。此外,也會督促海纜業者加入「國際海纜保護聯盟」,強化國際聯防;同時督促業者加入鄰近海纜維修船區,提升海纜維修能量。
不過李昆澤質詢時指出,根據國安局統計,2019年到2023間,台灣每年海纜遭破壞的次數高達7、8次,今年1-4月甚至已出現5次,而且破壞的樣態又以中國籍的抽砂船、漁船、貨輪和權宜輪為主。但是由於追蹤困難,加上現行國際海洋法規範各國管轄權只限領海內,因此公海上的船舶僅有船籍國或船主才能登船檢查,導致海纜若遭破壞,不僅證據取得困難,損害求償更加困難。
因此李昆澤建議數發部應透過光纖即時監測等技術加強取證,才能突破國際法的限制,進一步究責與求償。李昆澤說:『(原音)因為證據力不足,無法確認它是否故意地破壞,或是船籍國的問題,或是船長無力償付的問題,這些都是無法實質地要求賠償或者是究責。那我有幾個具體的建議:就是事前我們必須要針對海纜的鋪設地點詳細地調查,針對深度跟環境的不同,設定不同的防護層級;也要參考國際案例,納入光纖即時監測的技術,打撈的過程使用ROV來進行水下攝影保存影像的證據。』
此外,李昆澤也認為,數發部應與相關單位共同強化證據蒐集的機制,以強化海域管理;並於法規上增設船舶及資產扣押機制,以強化求償能力。(編輯:許嘉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