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航空一名空服員日前抱病上班,最後不幸離世,引發社會關注,勞工團體認為政府應修勞基法,將現行30天病假給半薪的部分改為15天內全薪、且不得有不利待遇。工商團體則認為3至5天有薪病假是可接受的範圍。
長榮航空一名34歲空服員執勤時身體不適,返台後病情急轉直下,最終不幸離世,外界也陸續披露長榮空服員若請病假,將影響升遷、考績,甚至被排報復性班表,讓空服員根本不敢請假。
同樣請假難度相當高的還有醫療業。現任台大醫院護理師、台大癌醫公會常務理事潘泓甫指出,他曾看到同事因照顧重症病人而被傳染流感、高燒不退,主管不但不主動協調人力,甚至還要他趕快去買退燒藥吃,並威脅如果找不到人代班,晚上就要回來繼續上班。還有護理師因為流產而請假,績效獎金就被砍半;甚至還有人因為嚴重外傷需要治療及復健,考績直接被打乙等,理由是請太多病假。
根據現行勞基法規定,請病假30天內扣薪幅度為50%,勞工恐還要面臨自己找代班、擔憂給同事造成困擾等不友善的職場氛圍。
工鬥總工會理事長何政家要求勞動部修法保障勞工請15天內病假應有全薪,且不得有解僱、降調、減薪、減發獎金、影響考績或其他不利待遇。
全國中小企業總會理事長李育家受訪時回應,勞工是企業重要的資產,他不反對勞工依法請病假應受到保護,但日數部分應避免過度限縮企業管理權而影響營運,他認為3至5天有薪病假是可接受的範圍。他說:『(原音)你說來個3、5天,也許還有考量的一個空間,一下子就15天來個全薪,就變成這個病假好像是一種榮譽假了。』
李育家建議勞動部先徵詢雇主團體的意見,畢竟現在台灣大概只有三分之一的企業經營較好,其他都很辛苦,應先了解企業可接受的範圍,超過的部分則期盼能有配套措施。 (編輯:柳向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