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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國小旁拍學生遭送辦 陸配直播主獲不起訴

2025-11-18 22:27(11-18 22:22更新)
新聞引據:中央社
作者:新聞編輯
民進黨議員許淑華5月中在臉書發文表示,收到家長反映疑有中國抖音直播主狂拍小學生、介紹學校周邊環境,遭阻止仍屢勸不聽,直到聽到要報警才關掉直播。 (FB@許淑華Hsu Shu-Hua)
民進黨議員許淑華5月中在臉書發文表示,收到家長反映疑有中國抖音直播主狂拍小學生、介紹學校周邊環境,遭阻止仍屢勸不聽,直到聽到要報警才關掉直播。 (FB@許淑華Hsu Shu-Hua)

陸配劉姓女子今年5月間被控在台北市某國小旁直播、拍攝學生,警方依妨害秘密等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劉女拍攝的人物難以辨識,與刑事處罰要件不符,將劉女不起訴處分。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許淑華5月中在臉書(Facebook)粉絲專頁發文表示,她收到家長反映在台北市民生社區一帶,疑有中國抖音直播主狂拍小學生,且畫面除出現在台灣現場直播的字詞,還介紹學校周邊環境,遭現場家長、志工阻止仍屢勸不聽,直到聽到要報警才關掉直播。

轄區台北市警察局松山分局獲報後派員到場,但拍攝者已先行離開。警方調閱相關監視器畫面循線追查,查出涉案者為居住在學校附近的52歲劉姓陸配,並通知到案說明。劉女供稱,只是透過直播分享在台生活的日常,及當地風土民情,並無不法。

警方依刑法妨害秘密等罪,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處理。據了解,北市此案為全國首例因直播遭法辦案件。

檢察官調查發現,劉女當時位於公眾往來場域,看不出在攝錄特定人士,且劉女離開小學旁人行道後,繼續持手機和自拍棒拍攝,與一般紀錄日常生活而在步行中隨興拍攝的常態相符,且劉女所拍到的影像難以辨識人物身分,不符妨害秘密或個人資料保護法的構成要件,因此將劉女不起訴處分。(編輯:楊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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