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在20日院會拍板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主軸包括大幅提高中央挹注地方、擴大統籌稅款,落實「錢權對應」、以統籌稅款優先彌補地方基本財政差額、採用更公平均衡分配公式,以及維持計畫型補助款規模確保地方建設不中斷。行政院強調,此版本兼顧地方自主與財政穩健,且能有效修正立院版本造成的分配失衡與舉債風險。
財政部國庫署署長陳柏誠表示,中央近年大幅挹注地方,地方自2019年起由短絀轉為結餘,2022年結餘達新台幣818億元;然而立院版本未妥善處理事權分配,且公式錯誤,導致345億元統籌分配稅款無法處理、城鄉差距亦未改善。立法院最新再修正版本更推升明年度中央舉債至5,638億元,恐突破年度上限、提高財政風險。
陳柏誠指出,政院與地方財政、主計單位6度座談協商後推出政院版「財劃法」,最大特色是中央對地方統籌稅款規模擴至8,213億元,較今年度(2025年)增加3,537億元。統籌稅款大幅提高後,原本一般性補助款中1,080億元的「地方自辦事項」都改以統籌稅款支應,讓「錢權真正對應」。他表示,3項財源合計1兆2,002億元,較舊制與立院版修法版本都高,中央已確保地方財力「不減反增」。



財政部長莊翠雲表示,行政院版統籌稅款來源包括綜所稅11%、營業稅扣除統一發票獎金後的85%,以及菸酒稅都將全數納入;其中營業稅未採100%,是因需保留15%作為基增獎勵。貨物稅則因不穩定且將由綠色稅(環保稅)制取代,未納入統籌稅款。她並指出,實際分配金額仍涉及事權劃分與分配辦法重作,目前仍不宜公布。
主計總處處長陳淑姿指出,政院版重新界定補助款功能,地方基本維持運作預算回歸統籌分配稅款支應,一般性補助款維持三大項、計畫型補助款則保持2368億元,確保治水、軌道與地方重大建設不中斷。未來將由國發會與主計總處清楚分類補助項目,並重訂中央補助辦法與財力級距。
行政院主計總處處長許永議補充,學校水電費、家戶垃圾清運、基本清淤等屬地方最基礎自治事項,過去中央零星補助將回歸地方編列;另外,大型治水與環保設施升級仍由中央協助,事權分工將更清晰。

在事權重新劃分後,財政部也同步調整財源管理方式。莊翠雲說明,為確保統籌分配稅款確實用於地方自治事項,政院版同步增訂相關管理與扣減規定,並將在配套辦法中清楚列明執行標準。她強調,扣減機制不是懲罰,而是建立地方財政紀律、確保中央挹注能落實到位。另外,政府也設置財源保障條款,各地方未來獲配的統籌稅款不會低於今年度水準,如徵收成長低於全國平均,仍可透過財政調節款補足,以維持整體分配的均衡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