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近年醫美亂象頻傳的問題,衛福部日前預告修正特管辦法,要求所有醫師必須完成畢業後綜合臨床醫學訓練(PGY)才能從事醫美。衛福部長石崇良今天(21日)受訪時進一步表示,針對削骨、全身拉皮等高風險醫美手術,除了要求醫師具備「大外科」訓練資格,該診所也必須經過評鑑認證,以確保民眾的安全與品質。
新制並將原先單一的美容醫學規範改為三級管理,明確區分為「美容醫學處置」如玻尿酸注射、雷射治療,與「一般美容醫學手術」如鼻整形、拉皮、抽脂等,以及「特定美容醫學手術」包括削骨、全身拉皮、隆乳等。
衛福部長石崇良21日上午出席活動前受訪並進一步說明。他指出,根據新制,屬於第一類非侵入性的光電、雷射、針劑等醫美處置,要求醫師必須完成PGY才能執行;第二類醫美手術需有「大外科」訓練;第三類高風險的醫美手術除了醫師須有「大外科」訓練資格外,該診所也必須經過評鑑認證,以確保品質與安全。他說:『(原音)在醫院裡面執行這些手術沒有問題,因為醫院都經過了醫院的評鑑制度,但是反之這些高風險的到了診所,我們主管機關卻視而無睹,沒有去做好把關,為民眾的權益跟生命安全把關,我覺得是不對的,所以我們需要來做這樣的改革。』
石崇良強調,多數尋求醫美的民眾本身並無疾病、也沒有生命風險,但過去幾起不幸事件卻剝奪了他們的生命,因此衛福部必須強化醫美管理,為民眾接受醫美的安全與品質把關。他並表示,推動過程的確有一些聲音,他已請醫事司召開會議向醫界說明,但修法原則基本上已確定。至於評鑑的方式、內容、標準等,可視診所的規模不同而有所調整,這部分可再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