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前立委陳歐珀立委任內被控收賄、詐領助理費,犯罪所得新台幣874萬餘元,北檢依貪污等罪起訴,求刑24年2月。而陳歐珀自今年6月4日遭聲押禁見至今已逾4個月,台北地院今天(24日)開庭,裁定陳歐珀以新台幣5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另須配戴電子腳環施以科技監控。
北院指出,陳歐珀於提出500萬元之保證金後,准予停止羈押,並限制居於宜蘭縣宜蘭市,及自停止羈押之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暨應遵守不得與同案被告、其妻徐慧諭有任何探詢案情之行為,亦不得與其餘同案被告及本案後續尚待傳喚到庭進行交互詰問之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
北院也說明,陳歐珀應於每週一、三、五上午9時起至12時前,持用個案手機拍攝自己面部照片並同步傳送至科技設備監控中心一次,定期向北院報到,並配戴電子腳環。(編輯:宋皖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