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25日發布新聞稿指出,已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提出訴訟,控告前資深副總經理羅唯仁違反競業禁止與營業秘密相關規定。訴訟是依據台積電與羅唯仁間聘僱合約書,羅唯仁任職期間簽署承諾競業禁止同意書及營業秘密法等規定為請求。
羅唯仁自民國93年(2004年)7月起擔任副總經理,並在103年(2014年)升遷為資深副總經理,在今年7月27日正式退休。
台積電指出,台積電在113年3月將羅唯仁調任於「企業策略發展部」,該部門性質為幕僚單位,無須再監督或管理研發部門事務。不過,在羅唯仁轉任「企業策略發展部」後,仍要求研發部門召開會議並提供資料,以掌握正在研發中以及未來規劃的先進製程技術。
台積電指出,羅唯仁任職期間簽有保密條款以及競業禁止條款,並且承諾離職後不為競爭的同意書。法務長方淑華於7月22日離職面談時,再次提醒其相關義務,並詢問離職後去向。羅唯仁當時表示將前往學術機構,並未透露將加入英特爾。
台積電指出,羅唯仁離職後隨即加入英特爾,擔任執行副總裁(EVP),高度可能涉及使用、洩漏或交付台積電營業秘密與機密資訊,因此公司決定採取法律行動,包括求償違約金。(編輯:楊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