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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高樓惡火 台灣建物消防法規、應變逃生要訣一次看

2025-11-27 18:55(11-28 15:25更新)
撰稿編輯:陳念宜
消防署表示,火場無情,唯有學習火災預防及應變知識,平時謹記逃生避難原則,才能保障生命財產的安全。相關防火安全逃生知識歡迎民眾到內政部消防署消防防災館(https://www.tfdp.com.tw/cht/index.php?code=list&ids=96)查詢。(圖:消防署)
消防署表示,火場無情,唯有學習火災預防及應變知識,平時謹記逃生避難原則,才能保障生命財產的安全。相關防火安全逃生知識歡迎民眾到內政部消防署消防防災館(https://www.tfdp.com.tw/cht/index.php?code=list&ids=96)查詢。(圖:消防署)

香港新界大埔宏福苑26日發生嚴重大火,波及7棟住宅大樓,造成嚴重傷亡,引起各界高度關注。不少台灣民眾也開始關心台灣現行法規如何規範建物消防安全?如果身處高樓剛好遇到火災,該如何應變逃生?

台灣建築消防安全相關法規有哪些?針對集合住宅是否有特別規定?

1.《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不只羅列各種消防安全設備及裝設規則,更明文規定各種用途的場所、建物應具備哪些消防安全設備,消防安全設備又可細分為11種滅火設備(例如:滅火器、消防砂、室內消防栓設備、室外消防栓設備、自動撒水設備等)、5種警報設備(例如: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瓦斯漏氣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等)、6種消防搶救必要設備(例如:連結送水管、消防專用蓄水池、排煙設備、緊急電源插座等)、4種標示設備(例如:出口標示燈、避難方向指示燈等)、7種以上避難器具(例如:緩降機、避難繩索等)以及緊急照明設備等。

若是純住宅,該設置標準規定,總樓地板面積在150平方公尺以上的公寓、大樓、華廈等集合住宅應設置滅火器;3層以上建築物只要任何一層樓地板面積在200平方公尺以上,應設置手動報警設備;5層或6層總樓地板面積在6,000平方公尺以上,以及7層以上的建築物,應設置連結送水管;11層以上建築物的各樓層,應設置緊急電源插座;11樓以上的樓層,樓地板面積超過100平方公尺的空間以及高層建築物都應設置自動撒水設備;總樓地板面積在1,000平方公尺以上建築物的居室,應設置緊急照明設備;高層建築物一律應設置防災監控系統綜合操作裝置。

至於消防栓設備,依規定,同一建築基地內有2棟以上木造或其他易燃構造建築物時,建築物間外牆與中心線水平距離第一層在3公尺以下,第二層在5公尺以下,且合計各棟第一層及第二層樓地板面積在3,000平方公尺以上,應設置室外消防栓設備;此外,6層以上的集合住宅,只要任何一層樓地板面積在150平方公尺以上,均應設置室內消防栓設備。

至於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的設置,根據建築物樓層數的不同有較細緻的規範。5層以下的集合住宅若任何一層的樓地板面積在500平方公尺以上,就應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6層以上、10層以下的建築物若任何一層的樓地板面積在300平方公尺以上,也應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而11層以上的建築物,則一律都應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

此外,該設置標準第25條也規定,建築物除了11層以上樓層及避難層之外,各樓層應選設滑臺、避難梯、避難橋、救助袋、緩降機、避難繩索、滑杆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具同等性能之避難器具,但建築物在構造及設施上並無避難逃生障礙,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者,不在此限。

2.《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2章針對「高層建築物」的建築構造、建築設備、防火避難設施及一般設計通則都有詳盡規範,所謂「高層建築物」指的是高度在50公尺或樓層在16層以上的建築物。

消防署表示,不論是純住宅,還是住商混合大樓,都應依照《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以及《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設置消防安全設備。一般而言,住商混合大樓火災風險較高,設置消防安全設備的規定較嚴格,例如住商混合大樓的商用部分應檢討設置排煙設備。

住在越高樓層,火災傷亡風險就越高?

消防署表示,消防雲梯車的用途是消防人員滅火或搶救受困人員時使用,當高層建築物發生火災,警報設備偵測到火災發生並發出警報時,民眾可利用安全梯、特別安全梯等設施逃生,沒有住在幾樓以上傷亡風險就變高的情形。

消防署指出,事實上,針對高樓使用雲梯車救援仍有不特定風險,所以建議仍以建築物內部固定的安全梯、特別安全梯等為主要逃生路徑,以確保自身安全。

消防署也提醒,供公眾使用的建築物以及高層建築物平時應關閉安全梯、特別安全梯的防火門,保持安全梯不受火、煙蔓延,造成阻斷逃生路徑的情形。

根據內政部建築研究所《高層建築物人員避難之電腦模擬與驗證-以台北101大樓為例》研究成果摘要也指出,高樓(超高層建築)的人員避難安全須依賴大樓的防火避難設施、避難管理作為及避難人員的行為等是否合宜而定。依照法規設計施工的防火避難設施可提供一個安全的避難路徑環境,而避難管理作為須靠消防防護計畫或營運防災計畫有關人員組織、處置措施加以實現,並期望避難人員的行為能夠照著預定計畫走。

高樓火災發生時,應變逃生要訣為何?

消防署提醒,高樓火災發生時,應變逃生應謹記四大要訣及火場逃生避難流程原則。

要訣一:不可為了收拾財物而延誤逃生避難時間,應以保命求生為首要目標

要訣二:不可搭乘電梯逃生

火場會發生斷電情形,使用電梯逃生容易受困在電梯內。

要訣三:不可躲在浴室

火場危害主要為濃煙,浴室門及天花板大多為塑膠材質,塑膠門不耐高溫,且浴室門下方為通風百葉,因此躲浴室無法有效阻絕濃煙危害。

要訣四:不可浪費時間尋找濕毛巾而延誤逃生避難

濕毛巾擋不住濃煙裡會造成人命傷亡的一氧化碳和有毒氣體,因此不可以浪費寶貴的逃生避難時間尋找濕毛巾,應爭取避難逃生時間,運用能掩住口鼻的物品(例如口罩、領帶等)即可。

火場逃生避難流程原則:

1. 向下逃、門要記得關

火災發生時,原則上往一樓、往外逃生。火場逃生避難時,一定要謹記隨手關門。

2. 逃生不行 改避難

往一樓、往外逃生時,若主要逃生路徑外已有濃煙而無法避難時,尋找第二逃生路徑,往一樓、往外逃生;若第二逃生路徑也受阻礙,則改往未起火、相對安全空間關門避難,並用衣物或毛巾將門縫塞住,防止煙霧流入,再立即撥打119求援,且詳細告知待救人員的所在位置,等待消防人員救援。(編輯:許嘉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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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 建築法規 消防署 香港宏福苑大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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