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新型電動運具引發的交通亂象頻生,執法卻陷入真空的窘境,交通部表示,由於各地道路條件不同,難以由中央統一訂出規範,因此,交通部將於今年底訂出指引,協助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做出規範。
近年來,電動輔助自行車、微型電動二輪車以及電動滑板車等各式新型運具日益興起,但是由於法規不明、路權不清,交通事故與責任糾紛也日形增多。
以電輔車事故為例,就逐年攀升到去年的2,325件,較前年增加3成;死亡人數也逐年攀升到去年的24人,較前年大增5成。微型電動二輪車也在去年發生9,800多起事故,造成44人死亡、8,600多人受傷;今年1至7月同樣發生5千多起事故,造成22人死亡、4,800多人受傷。因此,如何管理這些新型電動運具,避免造成人車爭道的安全事故,已成各界關注的焦點。
對此,公路局長林福山表示,由於各地的道路條件不同,因此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當中,是授權地方政府因地制宜。林福山說:『(原音)那這些車種的差異,有一些是以速率來做限制,有一些是在車輛的規格上做相關的規定。譬如說像微型電動二輪車、還有電動輔助自行車、包括電動滑板車,速限都在25公里裡面;但是到了每一個地方,因為道路空間都不太一樣,可以允許走的空間也都不一樣,所以必須要讓地方政府去考量它本身可以安全行駛的部分,所以在條例裡面就是授權由地方自治來管理。』
不過,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司長胡迪琦坦言,由於多數地方政府都不知如何訂出規範,因此交通部已委託運輸研究所協助,預計今年底即可訂出指引,供各縣市參考。胡迪琦說:『(原音)我們之前已經有請運研所幫我們就兩個部分,一個是電動滑板車已經有給我們一個指引的初稿,那我們現在已經在匯徵各主管機關還有地方政府的意見,預計12月底,希望能夠將這個指引提供給地方政府來參考;另外,其他慢車的部分也已經匯徵各地方政府中了,那也期待12月底之前能夠有一個完整的指引來提供給地方政府做參考。』
只是,如同北北桃三都都有制定電動滑板車的使用規範,卻由於「不好管」,導致法令形同虛設。因此,在制定相關指引或規範時也須考量是否能落實。(編輯:宋皖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