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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近日在立院提案修正《國籍法》,主張中國籍配偶(陸配)取得臺灣身分證後,參選與擔任公職時無需放棄中國國籍,此案雖引發社會譁然,但國民黨仍強勢主導,並已在立法院付委審查。然無論從法理或國安的角度,吾人均應明確反對此修法,理由有二:首先,它衝擊單一國籍原則的合理性與公平性;其次,它無視忠誠義務與國安風險,可能讓中共趁機滲透臺灣體制。
單一國籍原則的合理性與公平性
長期以來,臺灣法律要求公職人員不得具有雙重國籍,這是基於一個民主國家的基本原則:忠誠義務不得分散。現行《國籍法》第20條明確規定:「中華民國國民若取得外國國籍,不得任公職;若具有雙重國籍者,必須在就職前放棄外國籍並於一年內完成註銷」。這一單一國籍的原則適用於所有人,無論原生臺灣公民或歸化新住民,一律要在擔任公職前表明對國家的唯一效忠。要求中配也遵守相同規範,並非歧視,而是確保每位公職人員都只忠誠於一個國家,避免利益衝突和效忠矛盾。
國民黨此次提案修法,試圖為中國籍人士開特例,讓未放棄中國國籍的中配得以參政,這無疑打破長年來的公平原則。試想,其他外籍配偶若歸化臺灣、參選公職,都必須放棄原國籍;難道唯獨中國籍配偶可以雙重國籍享有特權?給予陸配這種豁免,不但對其他新住民不公,也形同矮化我們自身的法律尊嚴。臺灣社會歷經漫長歲月才建立了公職人員單一國籍的共識,這是維護國家主權與國民平等的基石,決不容因一時政治算計而鬆動。
「忠誠義務」與「滲透風險」:為何中國籍人士不得直接參政?
反對此修法的更大考量,在於國家安全與忠誠風險。中國現政權對臺灣虎視眈眈,從不放棄以各種方式影響、滲透臺灣。讓仍保有中國國籍的人直接參與我國政治,等同於為中共勢力打開方便之門。最直接的隱憂在於:根據中共頒布的《反間諜法》、《國家情報法》、《國家安全法》等法律,凡中國公民都有義務配合國家情報工作。也就是說,如果一位中配取得臺灣公職身分,但仍具有中國國籍和公民身分,中共當局可以依法要求提供渠等透過參政所接觸到的臺灣國家資訊,此將使這些人陷入「雙重效忠」的困境,不僅對於中配自身帶來極大困擾與壓力,更有可能讓中共可能施壓其提供情報,嚴重威脅臺灣的國安機密。
更進一步言,參政權並非絕對的人權,各國對公職資格皆有合理限制。同樣的,現行的《國籍法》並沒有剝奪中配的參政權,只是設定一個基本門檻:所有的新住民都應該一律平等,如果選擇效忠臺灣就應該放棄原有國籍。這不僅不是歧視,反而是對國民主權原則的必要捍衛!如果只為了來自中國的新住民「特別」修法免除單一忠誠的責任,反而讓中配族群因此蒙上特殊化和不信任的社會標籤,而這種「雙重效忠」的陰影將籠罩在台灣民主政治體制之上,也將成為中共離間滲透臺灣社會的新工具。
堅持單一國籍原則:捍衛台灣民主與安全
臺灣作為自由民主社會,歡迎來自世界各地的新住民,只要認同臺灣、效忠中華民國,便可享有公民權利。我們也理解並且敬佩絕大多數中配對臺灣家庭與社會的貢獻。然而,民主有底線,法治需堅守。單一國籍與單一忠誠的要求,就是我們捍衛國家安全與政治制度的最後防線。面對中共威權的步步進逼,我們絕不能以鬆懈法規來換取片刻的政治討好。倘若因一時的選票考量而打開「雙重效忠」的缺口,紅色滲透將乘虛而入。我們必須鄭重呼籲:台灣的法律尊嚴與國家安全,不容在這項修法上被輕易犧牲;唯有堅定維護單一國籍原則,才是對民主制度和國家安全的真正負責。(編輯:陳文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