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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產條例排除救國團草案逕付二讀 黨產會:深切遺憾

2025-12-02 14:18(12-02 14:37更新)
撰稿編輯:鄭佑漢
救國團。(圖:中央社)
圖片來源:中央社
救國團。(圖:中央社)

國民黨立委游顥等人提出《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修正草案,將救國團排除於「黨產條例」適用範圍,立法院今日(2)院會將草案逕付二讀,黨產會對此表達遺憾,並質疑救國團若宣稱曾隸屬國家機關即不可能為任何組織的附隨組織,為何在脫離國防部後,卻不曾歸還國家賦予其執行任務的剩餘財產?

黨產會表示,自2016年「黨產條例」施行以來,黨產會依法對救國團展開調查,並就認定救國團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及其不當取得財產予以處分,相關行政訴訟目前仍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與最高行政法院審理。黨產會強調,北高行於 20248月判決中,也認定救國團曾為國民黨附隨組織。

救國團雖主張因曾隸屬國防部而不可能成為附隨組織,但黨產會質疑救國團在脫離國防部隸屬關係後,從未歸還國家賦予其執行任務的剩餘財產。此外,救國團在多年調查及訴訟過程中,亦未曾就黨產會依政府與國民黨相關檔案、史料所做的認定提出合理反駁。

黨產會並補充,在該會調查與訴訟期間,不斷發現救國團過往參與威權時期校園監控活動的證據,顯示救國團協調軍訓教官對大專院校師生及社團進行長期監控。對此,救國團歷年均以年代久遠、查無資料為由迴避責任,盼社會各界明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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