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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鍋案」掀情輕法重討論 法務部將修法增免刑選項

2025-12-03 10:46(12-03 11:32更新)
撰稿編輯:趙婉淳
法務部長鄭銘謙今天(3日)到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備詢。(趙婉淳 攝)
圖片來源:採訪
法務部長鄭銘謙今天(3日)到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備詢。(趙婉淳 攝)

台北市一名清潔隊員涉嫌將回收的電鍋轉贈拾荒的婦人,被檢方依貪污罪起訴,且遭判處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法務部長鄭銘謙今天(3)表示,此個案的確是「情輕法重」,法務部已提出修正草案,針對情節輕微、且貪污所得在新台幣5萬元以下可減輕其刑的現行規定中,新增「免除其刑」選項。

台北市政府環保局一名黃姓清潔隊員涉嫌將回收車上的舊電鍋贈送給拾荒的婦人,被檢方依貪污罪起訴,經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2日判處黃男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全案可上訴。此案在台灣社會引發許多質疑,認為「情輕法重」,司法離人民太遠。

法務部長鄭銘謙、司法院副秘書長王梅英3日到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備詢時,朝野立委關切此案,並詢問法務部與司法院的看法。

王梅英答詢時表示,法官認為黃姓清潔員犯罪情狀顯可憐恕,已4度減刑,她尊重法官審判職權的行使。她並指出,現行法針對輕微貪污的處分是否過高屬於法務部的職權,法務部已在研擬修法。

鄭銘謙則指出,此個案的確是「情輕法重」,法務部已提出貪污治罪條例修正草案,針對現行有關情節輕微、且貪污所得在新台幣5萬元以下可減輕其刑的規定中,新增「免除其刑」規定。鄭銘謙:『(原音)當然情輕法重,我們在法制面,我們已經提出貪污治罪條例12條修正草案,因為貪污所得在5萬元以下,而且情節輕微,本來現行法減輕其刑,我們現在要多一個免除其刑的選項,這個可以讓法官與檢察官在處理此部分有更大裁量的空間。』

至於修法進度,鄭銘謙說,行政院已審查完竣,希望近期可以經過行政院會同意,送立法院審議。(編輯:宋皖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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