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臺北地檢署日前偵結起訴央廣官網遭破壞案,財團法人中央廣播電臺今(3)日召開人事評議委員會,將涉案的前主管岳姓員工依違反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致使電臺蒙受財損及信譽傷害,審議通過記2大過處分,連同先前因怠忽職守遭記1大過,合計滿3大過,符合法定解僱之要件。岳員雖已自請退休,央廣仍將委任律師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求償。
央廣聲明如下:
依據臺北地檢署11月24日發布之起訴書曾任央廣工程資訊部網路媒體組組長的岳昭莒,被檢方認有縱容、鼓勵下屬吳政勳破壞及共謀攻擊央廣官網等犯行,而遭列為共同正犯,並求處重刑。岳員於10月21日已因身為主管督導不周、知情不報,顯有失職之事由,遭央廣人事評議委員會審議記大過乙次,吳員則被予以解僱處分。
依本臺工作規則相關規定,年度內積滿2大過且符合法定解僱事由,得以逕行終止僱傭關係。岳員雖然已於日前自請退休,依檢方起訴書所述內容於前次懲處時未能知悉,經審酌檢方起訴最新事證,且其犯行是在本臺任職期間所為,本臺依工作規則再進行究責。
本臺官網因遭內部2位不肖員工夥同外部廠商人員共謀,以自導自演手法,惡意破壞國家關鍵基礎設施,在本臺主動向司法機關告發,經臺北地檢署、臺北市警察局積極偵辦後,於日前偵結起訴,吳員、岳員並分別從重量處有期徒刑3年、2年6月,另一犯嫌(Cloudflare系統維運廠商之已離職的黃姓員工),亦被請求從重量刑。
本臺今日再就遭列共同正犯之一的岳員被北檢起訴的違法事實,提報人評會審議。包括起訴書所敘,明知未經內部層核程序不得任意變更官網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亦不得擅自外流官網原始碼,妨害央廣正常營運。岳員竟未經央廣之同意或授權,與吳員共同謀議攻擊央廣官網。起訴書認定岳員既未向上級陳報,亦無制止作為,甚至還縱容、鼓勵吳員妨害電腦使用行為。
檢方還指控吳、岳兩人身為央廣網媒組成員,握有官網後台管理權限,竟利用職權擅自對官網胡作非為,尤其以反攻大陸、五星旗等圖片入侵官網電腦並置換網頁內容的行為,係在挑起兩岸間對立緊張,其行為之危險性與危害性,遠非一般刑事犯罪可比。
基於本臺是國家廣播電臺、關鍵基礎設施以及公共媒體集團一員,深受社會各界期待,今日央廣人評會據此審議,通過將岳員記2大過嚴懲。後續,本臺將全力配合、協助司法機關刑事審判,並已委託律師向法院就此案提起民事求償之訴。對於本臺聲譽及財產受到之重大損害,向所有涉案人求償,決不寬貸,全力捍衛本臺權益。
財團法人中央廣播電臺 敬啟
央廣相關聲明稿如下:
2025-09-28
(一)央廣聲明 近日官網遭攻擊 已主動告發且配合調查
2025-10-13
(二)央廣聲明 全力配合檢警調偵辦官網遭入侵案 捍衛向國際發聲使命
2025-10-15
(三)央廣聲明 中國時報錯誤報導微波站遭外籍人士入侵事件
2025-10-17(11:00)
(四)央廣聲明 涉案人員已停職並將召開人評會懲處
2025-10-17(18:00)
(五)央廣聲明 澄清週刊不實報導
2025-10-20 (13:30)
(六) 央廣聲明 提供黃國昌委員索資 已排除機敏內容
2025-10-20 (13:30)
(七)央廣聲明 有關央廣獨家採訪戚洪並提醒注意個資一案 本臺澄清媒體錯誤報導
2025-10-21 (14:14)
(八)央廣聲明 官網遭破壞 央廣懲處涉案員工及主管
2025-11-24(12:53)
(九)央廣聲明 官網案偵結起訴 央廣同步強化內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