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立法院今日(5日)院會,藍、白以人數優勢否決行政院提出的《財政收支劃分法》覆議案。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財劃法再修正版三讀前未經立法院討論;覆議後,立院仍拒絕討論,不僅程序欠缺民主,也無視財劃法對民生福利的重大影響。她指出,「窒礙難行的法律」不會因為立院的一次表決就變得可行,因此「行政院不會、也不能執行違法的法案」。
李慧芝轉述行政院長卓榮泰指出,真理愈辯愈明,立院若不讓行政院說明覆議理由,就是不想讓國人了解真相。政院已於覆議理由中明確指出,再修的惡版財劃法將使總預算舉債占比達17.1%,超過《公共債務法》法定上限15%,行政院無法違法編列預算;此外,條文中要求一般性補助款不得低於特定金額、計畫型補助不得低於一定比率,且延續性計畫不得終止或調整補助金額,均違反憲法第70條,侵害行政院預算權限,也將影響國家財政健全與中央施政運作。
李慧芝指出,至目前立院否決的8項覆議案中,已有3案的覆議理由獲得憲法法庭判決或事實上的承認,包括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部分條文遭判違憲,以及新版財劃法因公式錯誤造成新台幣345億元無法分配,立法院仍須再度修法調整。
她表示,這正是行政院盼立法院邀請卓榮泰親赴立院說明覆議的原因,才能讓國人充分理解財政衝擊與地方發展失衡等問題的全貌。李慧芝呼籲立法院儘速審查行政院版財劃法,讓財政體制回歸正軌,避免影響國家整體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