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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明芳專欄》外送員專法草案為外送訂單定最低報酬合理性之探討

2025-12-07 14:36(12-08 14:17更新)
作者:蔡明芳
立法院日前初審通過外送員專法草案,明定每筆訂單的基本報酬保障金額,由中央主管機關依前1年度保障金額乘以每年最低工資時薪調升比率,並公告調整。
圖片來源:中央社
立法院日前初審通過外送員專法草案,明定每筆訂單的基本報酬保障金額,由中央主管機關依前1年度保障金額乘以每年最低工資時薪調升比率,並公告調整。

立法院在本月4日初審通過外送員專法草案,其中關於外送員時薪報酬,明定每筆訂單基本報酬,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時薪1.25倍,且不得低於新台幣45元,每年將隨最低工資時薪調升比率公告調整。每筆訂單的基本報酬保障金額,由中央主管機關依前1年度保障金額乘以每年最低工資時薪調升比率,並公告調整。就外送員的薪酬而言,立法院目前初審所通過的草案版本已較勞動部一開始所提出的時薪保障結合每筆訂單的基本運價收費標準放寬不少,但仍較目前平台業者給予外送員的薪資條件較有保障。

給予外送員疊單運價打折 但對消費者可能逐筆收費的外送市場

首先,就每筆訂單金額不得低於新台幣45元而言,目前外送平台派單給外送員的做法常出現併單(疊單)的計費方式,例如,外送員可能一次送三個不同的地點,但因為三筆訂單有共同的運輸路線,因此,外送平台就將三筆訂單由同一個外送員提供外送服務,但是三筆訂單僅會有一個價格,並不會分開計價。共同外送路線給予外送員一個價格的收費方式,類似計程車為了提高載客率而提供消費者共乘的優惠,只是外送平台提供的是餐點共乘

值得注意的是,與計程車共乘優惠最大的差異在於,外送平台是否提供平台消費者餐點共乘的優惠,不無疑問。若平台業者未給予消費者餐點共乘折扣,消費者也不清楚平台業者對每個不同消費者收取每單運價,則僅給予外送員較低的運費報酬的現行方式,並不合理。換句話說,在訊息不對稱下,平台業者藉由像多筆訂單收取運費但僅給予外送員一個運價,以極大化利潤。此時,消費者或消費者團體在擔心外送專法通過會導致物價上漲前,消基會也可以先要求外送平台業者說明對消費者運價的收費是否合理,而非僅是要求降低外送員的福利,這樣的做法只會幫平台業者爭取利潤,對提高消費者福利並無幫助。

每筆訂單最低費用可迫使平台業者保障外送員的基本權益

其次,在目前外送草案內容中,每單不得低於新台幣45元的收費方式,將可以避免外送平台業者藉由餐點共乘的做法來壓低外送員的薪酬。若外送平台業者藉此理由提高運費,則過去向消費者多收取的費用也應該退還給消費者,這應該是消基會可以努力的方向,以落實對消費者的保護。

再者,就不同區域間的外送服務訂價而言,不同地區的交通路程雖不相同,但是,外送員所提供服務的機會成本均相同,因此,外送員的權益不應因為不同地區而有所差異。當外送員的每單基本報酬因為地區差異而有所不同時,則許多外送員就會到報酬較高的地區提供外送服務,這才會使得偏遠地區的消費者更容易面對等更久或叫不到的困境。因此,將外送員的服務因不同地區的所得或運送差異而給予不同每單基本報酬的作法,並不合理。

最後,《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台管理法》草案雖已初審通過,但距離正式立法仍需一段時間,外送平台、合作店家、外送員與消費者等四方利害關係人在討論運費訂價的合理性時,不應僅為了自身利益而僅說明成本的增加,而忽略訂價與收費的合理性。上述的餐點共乘」的訂單若僅是對外送員的薪酬打折,卻未給予消費者折扣,則外送平台就是「餐點共乘」的最大贏家,若此,則平台業者以傷害消費者權益來反對修法的理由就不存在了。

作者》蔡明芳 淡江大學經濟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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