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運雪崩危機/班次腰斬43% 客運是沒人坐還是沒人開?
越南國會今天(10日)通過「媒體法」修正案,規定記者須配合當局刑事調查要求,透露其消息來源。新法將於明年7月上路。有新聞自由倡議人士擔憂,此舉將使得記者更難保護線人身分,大幅限縮越南的新聞自由。
路透社報導,根據越南現行的媒體法,當局只有在調查「重大犯罪」時,才能要求記者透露消息來源。修正案則將適用範圍擴大至「所有犯罪調查」。
同時,原本這項權力只限法官行使,修正案中則擴權至公安部門和地方警察。
媒體權利團體「無國界記者」(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RSF)專員白奧蘭(Aleksandra Bielakowska)表示,此番修法令人震驚,越南將成為「記者幾乎不可能自由報導的地方」。
根據無國界記者的新聞自由指數排名,越南在全球180個國家中位居第173名。
越南近幾個月來不斷收緊對媒體的管制,包括撤銷外國記者的護照、禁止發行紙本「經濟學人」雜誌(The Economist)、暫時禁用通訊軟體Telegram,以及擴大公安部權力等。
此外,越南國會也通過「國家機密法」修正案,將領導人海外行程細節、國家賠償以及跨國投資糾紛的協商細節增列為國家機密。洩密者將被判刑或處以罰鍰。
白奧蘭形容,越南的媒體環境已十分惡劣,而這項修正案為當局「提供了新的鎮壓工具」。(編輯:陳士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