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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通過媒體法修正案 新聞自由再收緊

2025-12-10 17:57(12-10 18:05更新)
新聞引據: 路透社
撰稿編輯:黃凡甄
越南國會10日通過「媒體法」修正案,規定記者須配合當局刑事調查要求,透露其消息來源。示意圖。(翻攝Pexels.com)
圖片來源:其他
越南國會10日通過「媒體法」修正案,規定記者須配合當局刑事調查要求,透露其消息來源。示意圖。(翻攝Pexels.com)

越南國會今天(10日)通過「媒體法」修正案,規定記者須配合當局刑事調查要求,透露其消息來源。新法將於明年7月上路。有新聞自由倡議人士擔憂,此舉將使得記者更難保護線人身分,大幅限縮越南的新聞自由。

路透社報導,根據越南現行的媒體法,當局只有在調查「重大犯罪」時,才能要求記者透露消息來源。修正案則將適用範圍擴大至「所有犯罪調查」。

同時,原本這項權力只限法官行使,修正案中則擴權至公安部門和地方警察。

媒體權利團體「無國界記者」(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RSF)專員白奧蘭(Aleksandra Bielakowska)表示,此番修法令人震驚,越南將成為「記者幾乎不可能自由報導的地方」。

根據無國界記者的新聞自由指數排名,越南在全球180個國家中位居第173名。

越南近幾個月來不斷收緊對媒體的管制,包括撤銷外國記者的護照、禁止發行紙本「經濟學人」雜誌(The Economist)、暫時禁用通訊軟體Telegram,以及擴大公安部權力等。

此外,越南國會也通過「國家機密法」修正案,將領導人海外行程細節、國家賠償以及跨國投資糾紛的協商細節增列為國家機密。洩密者將被判刑或處以罰鍰。

白奧蘭形容,越南的媒體環境已十分惡劣,而這項修正案為當局「提供了新的鎮壓工具」。(編輯:陳士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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