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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人以下企業給彈性育嬰假 勞動部發千元獎勵金

2025-12-11 11:02(12-11 11:20更新)
新聞引據:中央社
作者:新聞編輯
彈性育嬰假明年1月1日上路,讓勞工能以「日」請育嬰留停,勞動部11日發布獎勵要點。示意圖。(圖:中央社)
圖片來源:中央社
彈性育嬰假明年1月1日上路,讓勞工能以「日」請育嬰留停,勞動部11日發布獎勵要點。示意圖。(圖:中央社)

彈性育嬰假明年1月1日上路,讓勞工能以「日」請育嬰留停,勞動部今天(11日)發布獎勵要點,明定30人以下企業讓勞工請1日育嬰留停,每名勞工每日將發給雇主新台幣1000元獎勵金,鼓勵創造友善職場。

育有3歲以下子女的受僱者,依照現行規定可以請最多2年的育嬰留職停薪,其中半年有投保薪資8成的育嬰留停津貼可領,但因為一次最少要請1個月,許多勞工擔心會影響職涯而不敢申請。

為讓育嬰留停有更多彈性,明年1月1日起彈性育嬰制度上路,勞工最多2年的育嬰留職停薪中,將有30天能以「日」申請,而為了鼓勵企業讓勞工申請單日育嬰留停,勞動部也編列5億元預算給予補助。

勞動部今天發布友善職場育嬰留職停薪獎勵雇主實施要點,明定只要是30人以下企業,雇主若讓勞工申請單日育嬰留停,每名勞工每日勞動部將發給雇主定額獎勵金1000元,每名子女合計發給30日為上限。

要點明定,若雇主僱用勞工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有依就業保險法領取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或繼續參加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或是雇主有至勞保局建置線上系統登錄金融機構或郵局帳戶資料,將由勞保局直接撥付獎勵。

要點規定,雇主申請獎勵,最晚必須在受僱勞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起始日的下一年度4月底前辦理,逾期申請者,勞保局將不予發給。

要點最後指出,此獎勵所需經費由公務預算支應,將在2026年預算完成審議程序後動支,其後年度依預算法相關規定辦理。(編輯:陳士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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