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麗文歡喜向中共「敬獻台灣」圖像投影紐約 國民黨中常委也笑了
行政院會今天(11日)通過「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將人工生殖適用範圍擴及年滿18歲單身女性、女同性配偶。此次修法有哪些重點?實務上要如何施行?各界又有何反應?
此次修法最大變革
截至2022年,已有23個國家立法開放女同性配偶使用人工生殖技術,另有18個國家立法開放未婚女性使用人工生殖技術。
如何使用人工生殖?
女同性配偶:至少一方具有健康的卵子,搭配第三方捐贈的精子,由其中一方女性懷孕、分娩,不可使用第三方的卵子,但可「A卵B生」。如A女與B女為女同性配偶,可使用A女的卵子與第三方捐贈的精子形成胚胎後,植入B女體內,由B女懷孕與分娩。
單身女性:須年滿18歲且具有健康的卵子,加上使用第三人捐贈的精子,以自身子宮懷孕及分娩;年滿45歲者則須經生理檢查,確認無不適合懷孕、分娩的疾病或生理狀況。
捐贈精卵來源?
修法重點
一、維護子女最佳利益
子女最佳利益評估制度:
血緣知悉權制度化:
二、強化親子關係保障
人工生殖受術對象在受術後均不得撤銷親子關係,女同性配偶的婚姻關係若撤銷或無效,人工生殖子女仍具婚生子女地位。
三、提升人工生殖醫療品質與管理
加強醫療品質管理規範:
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機構許可的審查基準與管理規範,並另訂施行細則,以利滾動調整。同時強化捐贈生殖細胞使用及銷毀規範,如禁止同時植入不同捐贈人生殖細胞形成的胚胎。
加強知情同意程序與醫療風險告知:
各方反應與利害關係人觀點
醫界、婦女團體、同志團體等大多贊成放寬同婚女性、單身女性適用人工生殖,認為此舉不但促進女性自主權,也可緩解目前少子化問題。他們並指出,很多團體聲稱人工生殖是在製造單親家庭,但國際研究顯示單身女性生育的孩子其健康或社會適應不亞於雙親家庭,且事前會做更完善的準備。
不少專家學者也贊成擴大開放人工生殖,在國健署先前召開的公聽會中,台大社會學系教授吳嘉苓便表示,國際相關研究證實保護兒童最佳權益在於家庭關係的品質,而非家庭形式;陽明交通大學公共衛生研究所副教授雷文玫則說,外界關切人工生殖後代恐有身心、學業問題,但國際大部分研究都顯示並無差別。
生命倫理與宗教團體則對人工生殖擴大適用持反對態度,他們指出,根據研究顯示,人工生殖的後代健康狀況較差,容易早產、體重不足、發育不良,且國外有限的研究也顯示人工生殖後代容易出現憂鬱等精神健康問題。
代理孕母脫鉤處理
衛福部長石崇良表示,代理孕母涉及第三人的健康權,包含懷孕與生產的風險、母嬰健康,且在社會倫理各方面仍有歧見,在尚無社會共識前,先脫鉤處理,衛福部未來會持續就此議題進行社會對話、凝聚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