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回首頁| 網站導覽| YouTube| Podcasts|
|
推播熱門報導

高虹安貪污改判無罪 內政部:收到申請書後依法復職

2025-12-16 12:19(12-16 12:26更新)
新聞引據:中央社
作者:新聞編輯
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前中)。資料照。
圖片來源:中央社
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前中)。資料照。

新竹市長高虹安一審被依貪污罪判刑後遭依法停職,二審今天(16日)改判貪污罪無罪。內政部表示,依地方制度法規定,高虹安可向內政部申請復職,將於收到復職申請書後依法辦理。

高虹安涉嫌在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一審依貪污罪遭判刑7年4月,內政部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1項規定將她停職,且停職期間不給薪,市長職務由新竹市副市長邱臣遠代理;經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宣判,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內政部今天表示,高虹安因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案件,台灣高等法院今天撤銷台北地方法院一審有罪判決,改判無罪。依地方制度法規定,高虹安可向內政部申請復職,將於收到其復職申請書後依法辦理。

內政部說明,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規定,縣(市)長涉嫌違反圖利罪以外的貪污治罪條例之罪,經第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者,由內政部停止其職務,依前述規定停止職務者,如經改判無罪時,於其任期屆滿前,得准其先行復職。(編輯:宋皖媛)

延伸閱讀

高虹安案高檢署研議上訴 民眾黨籲停止司法追殺

高虹安涉貪案二審逆轉 改依偽造文書判刑6月

高虹安涉貪案二審改依偽造文書罪判6月 民眾黨:看見司法公平性

為提供您更好的網站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
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進一步了解隱私權政策。 
我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