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卓榮泰宣布「不副署」立院再修正版「財劃法」,藉此抗衡立法權,卻也可能加深朝野對立。學者認為,面對台灣當前的憲政僵局,僅有兩種可能解方,一是國會提出倒閣,以「政治解決」;第二則是透過憲法法庭進行「法律解決」,但目前在野黨無意提出倒閣,因此唯有「憲法法庭」恢復運作,才是解決當前憲政危機的關鍵。
行政院長卓榮泰不副署立法院藍、白陣營主導三讀通過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使得法案無法生效,創下行政院長不副署法案的憲政首例。賴清德總統15日發表談話,呼籲藍、白撤回違背憲法精神的爭議法案,並直指在野黨恐將台灣推向「立法濫權、在野獨裁」的懸崖邊緣,未來朝野對立是否加劇,連帶影響總預算及重大法案遭到擱置,引發關注。
學者:不副署是制衡立法權的憲政機制
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林佳和分析指出,行政院長選擇「不副署」,是憲政制度中行政權可運用的機制之一,目的在於回應行政責任與立法結果之間的落差,各國皆有類似制衡的設計,也就是「並非所有立法結果都必須由行政部門無條件承擔」,因此「不副署」本身並非罕見或異常情況,不必大驚小怪。
不過,林佳和認為,台灣將邁入民主化40年,回顧過去數十年,不論是在完全執政或朝小野大的政治結構下,國會都未曾在短時間內密集通過如此多涉及國防、國家安全、財政結構與社會制度的重要修法,且部分法案與行政部門既有施政規劃及財政安排存在落差,因此形成目前高度緊張的憲政情勢,如何化解對立衝突,確實令人憂心。
化解憲政僵局兩路徑 政治解決vs.法律途徑
針對目前的憲政僵局,林佳和指出,理論上存在「法律」與「政治」兩條處理路徑。在「政治解決」部分,林佳和說,部分民主國家設有行政權主動解散國會、重新訴諸民意的制度,依我國現行憲政設計,須由立法院先對行政院長提出並通過不信任案,總統方得決定是否解散立法院,但以目前握有國會多數的藍、白兩黨態勢來看,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的機率不高,此一政治途徑難以發揮效果。
林佳和進一步指出,就「法律途徑」來說,「憲法法庭」具有法律合憲性及權限爭議作出最終判斷的功能,能否持續運作,對憲政秩序具有關鍵影響,尤其當政治協商空間有限時,「憲法法庭」的角色就更顯重要,絕對不能被癱瘓。
政治途徑難啟動 「憲法法庭」成關鍵解方
林佳和認為,無論是由現任大法官依職權持續審理案件,或是總統透過補提大法官人選以恢復法定人數,重點在於確保憲法法庭能正常運作,對相關爭議作出判斷。他並喊話現任8名大法官承擔大任,因為這是目前化解行政、立法僵局最可行的解方。林佳和說:『(原音)所以目前還有8位大法官,我認為他們要負起維護憲法的責任,他們一定要開庭、一定要去透過自己可能的權限去審查這些法律,這是比較法律式的解決路徑。對我來講,政治、法律都可以並用,但憲法法庭絕對不能癱瘓,要有效運作,是關鍵中的關鍵。』
中央大學法律與政府研究所教授陳英鈐也表示,當政治途徑無法啟動時,「憲法法庭」就是化解目前憲政僵局的關鍵。他認為立法院既然無意發動倒閣,就應主動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財劃法」修法及「不副署」究竟是否違憲,應交由「憲法法庭」做出最終裁決。
不過,目前「憲法法庭」內部對於開會門檻存在不同見解,部分大法官認為「憲法訴訟法」修法後須達到10位法定大法官才能開會;但也有大法官認為此限制本身具違憲疑慮,主張「憲法法庭」仍應持續運作,導致「憲法法庭」能否開張也充滿變數。
陳英鈐則認為大法官不去開會已違反釋字第601號,大法官「不得任意以個人之原因拒絕為該案件之審理」。他更指出,如果立法院此刻能主動針對行政院不副署「財劃法」是否違憲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就更沒有理由不開會。陳英鈐說:『(原音)今天是立法院他去聲請,現在卓院長不副署是不是違憲的話,我相信大法官應該就沒有理由說我不去開會,連制訂法律的立法院都說你應該來審理,那他還有什麼理由我們不來審理?以前的爭議都是這樣解決的。』
制衡權力高度武器化 2026選舉前恐難解
林佳和與陳英鈐都直言現在就是「政治解決」與「法律解決」兩條途徑二擇一,若握有國會多數的在野黨這兩條路都不選,僵局難解,台灣的法制、憲政制度離崩潰恐怕不遠。陳英鈐也相信人民勢必會在2026年地方選舉做出公斷。陳英鈐說:『(原音)要嘛政治途徑、要嘛法律途徑,政治途徑就是不信任案,法律途徑就是聲請憲法法庭。你現在政治途徑也不走、法律途徑也不走,我想全國人民都會看嘛。』
東吳大學政治系教授蘇子喬則表示,當下的憲政僵局是立法與行政機關將憲法賦予制衡的權力「武器化」到極致的結果,2026選舉在即,藍、綠放緩姿態的可能性不高,化解僵局的方式就是早日讓「憲法法庭」恢復運作。
蘇子喬建議總統儘速提出適任的新任大法官人選,爭取朝野各黨支持,補足法定大法官人數;另一方面,立法院也應思考重修「憲訴法」的可能性,讓「憲法法庭」實質恢復運作,避免朝野持續對撞,才能保障全民權益。(編輯:許嘉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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