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長彭啓明與外交部長林佳龍今天(17日)共同主持「碳權合作推動會議」,回顧今年兩部會「碳權工作小組」推動成果與未來推動路徑。彭啓明表示,面對國際氣候框架進入深水區,未來須採取「以實質投入取代活動宣揚」的國際氣候談判參與策略,近期重點放在《巴黎協定》第六條的國際合作機制,接下來將逐步拓展至積極爭取多元務實參與、培育青年氣候談判人才等領域。
環境部指出,該部與外交部攜手推動友邦碳權合作,環境部長彭啓明與外交部長林佳龍於去年10月11日共同決議成立由跨部會及專家學者組成的「碳權工作小組」,並定期召開會議推動工作。17日召開雙部長第二次年度會議,由碳權工作小組進行年度成果報告,並探討未來「榮邦碳權計畫」、台巴12項環境治理合作計畫等重要合作議題的推動路徑。
環境部報告指出,為推展台巴12項環境治理合作計畫,雙方已建立「氣候治理」、「循環經濟」及「環境治理」三大工作群組,並確立聯繫窗口及定期會議機制,明年將優先推動「氣候治理」工作,完備雙邊政府碳權合作制度,並研議示範計畫,逐步推動數位登錄平台及台巴排放交易制度(ETS)合作建置;同時也將就循環經濟及環境治理領域,接續展開產業及政策交流、公務人員互訪、青年與學研交流、AI應用及綠色科技合作等具體行動。
環境部表示,行政院於11月3日正式核定「2035年國家自定貢獻(NDC 3.0)」,已納入《巴黎協定》第六條國際自願合作機制,在確保符合《巴黎協定》規範前提下,透過政府對政府合作模式,協助雙方實現NDC目標,並作為我國強制性碳定價制度的重要應用配套。這也呼應台灣與巴拉圭簽署「在《巴黎協定》下合作備忘錄」,台灣正與友邦及國際夥伴合作,推動榮邦碳權計畫,實現減碳目標。
環境部指出,雙部長年度會議也達成共識,未來將在既有台巴合作備忘錄與12項行動計畫的制度架構下,持續擴展與其他友邦及友好國家的合作,在氣候治理、循環經濟及環境治理等面向,創造雙邊、甚至多邊的氣候行動與綠色成長合作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