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案及政治獻金案,今天(18日)諭知被告威京集團財務經理張志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顧問吳順民涉案部分辯結,明年3月26日下午2時宣判。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柯文哲政治獻金案,去年底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圖利、公益侵占與背信等罪嫌起訴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等11人,具體求處柯文哲總計28年6月徒刑。
台北地方法院自15日起進行言詞辯論程序,公訴檢察官於15日全日、16日上午就京華城案涉圖利、行、收賄部分進行論告,柯文哲及辯護人於16日下午、17日上午答辯;沈慶京17日下午完成答辯,沈慶京律師今天接續答辯,下午由張志澄及辯護人答辯。
審判長下午諭知張志澄涉案部分辯論終結,將在明年3月26日下午2時宣判。
柯文哲今天受訪表示,司法不可以變成政治工具,當權者要節制,不要把手伸進司法,這是這案子最糟糕的地方。
北院排定,19日將進行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前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前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言詞辯論程序。原訂今天下午應曉薇及辯護人答辯部分,移至12月23日下午進行。
李文宗、木可公司董事長李文娟、柯文哲涉及政治獻金、背信相關部分,於12月22日進行言詞辯論程序。12月23日上午進行會計師端木正涉案部分言詞辯論,12月23日下午及24日全天進行結辯,若先前已辯論終結的被告,無須到庭。(編輯:楊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