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今天(30日)三讀通過勞保條例部分條文,將政府撥補法制化,明定若遇當年度保費收入少於支出情形,中央政府應有適當經費撥入或補助,並規範勞保財務由中央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且至少每3年檢討財務。
為使勞保制度永續經營,行政院會日前通過勞工保險條例修正草案,請立法院審議。立法院會30日正式三讀修正通過勞保條例部分條文。修法後,在勞保基金來源中,增訂政府撥補金額及其他財源挹注及相關收入。關於政府撥補金額,由中央主管機關依政府財政及勞保財務狀況,每年編列預算撥補,若遇到當年度保險費收入少於保險給付支出情形,中央政府應有適當經費撥入或補助。
三讀條文明定,勞工保險財務由中央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自修正條文施行後,中央主管機關應至少每3年檢討勞保財務。
為避免債務免責規定損及勞工權益、勞保基金財務,三讀條文增訂勞保保費、滯納金排除債務免責相關法律,而修正條文施行前有未繳清保費及滯納金事實者,應適用排除債務免責規定,勞保局並依規定暫行拒絕給付,經繳清欠費後,勞保局應依規定發給。
此外,為避免勞工紓困貸款撥付後成為強制執行標的,三讀條文也增訂,申請勞工貸款者得檢具保險人出具證明文件,於金融機構開立專戶,專供存入貸款本金。
民進黨立委王正旭在法案三讀後發言表示,修法後,讓勞工知道政府落實承諾,扛起勞工退休生活,同時兼顧財務穩健、公平正義與保障弱勢。王正旭:『(原音)這一次修法,落實了從前總統蔡英文到賴清德總統的一貫主張:「有政府在,勞保不會倒,勞工領得到」。對於社會關心的投資績效、費率調整等長遠的改革,我們也透過附帶決議,要求勞動部持續研議。改革不會停步,我們對勞工的照顧更不會打折。法案通過是責任的開始,更是給全台勞工一個安心的未來。』
國民黨立委廖偉翔指出,修法把政府負擔最終支付責任明文入法,只是給勞工一張最低限度的保單,呼籲政府啟動實質制度改革。廖偉翔:『(原音)入法是為了安民心,改革才是為了保永續,三讀通過後才是真正考驗政府決心的開始,我們要求行政院必須拿出誠意與勇氣,在法制化的基礎上提出更具前瞻性的改革方案。』
民眾黨立委林國成也說,感謝不分朝野共同支持修法,在跨年夜前給勞工一份禮物。(編輯:許嘉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