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多次討論的「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本週完成初審,有3項條文修正通過,另有5項條文保留,須交由黨團協商,並通過附帶決議3項,其中一條附帶決議要求政府檢討賦稅制度,以鼓勵房屋持有者出租房屋,內政部與財政部也透露正在研議房地合一稅改革。對此,民間團體及包租代管業者都樂觀其成。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本週審查通過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針對立委提案希望增加租金收入免納所得稅額度,內政部與財政部都表示不贊成,並透露兩部會已正在研議其他稅制改革方案。
依據現行的房地合一稅規定,房屋交易前6年內若沒有出租,可享新台幣400萬元自住免稅優惠,所以如果房東誠實揭露出租事實,反而享受不到這樣的好處。財政部次長李慶華與國土署長吳欣修指出,財政部與內政部已經注意到這項規定對房東並不友善,因此正在研議調整,希望藉此鼓勵更多空、餘屋釋出到租屋市場。
對於房地合一稅改革,中華民國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簡稱租服全聯會)理事長劉貞君表示樂觀其成。他指出,台灣空、餘屋多達91萬戶,近期房市交易量也明顯萎縮、買氣冷颼颼,現在就是鼓勵房屋出租的最佳時機。他說:『(原音)我們做過調查,就問他(房東)說假設房地合一稅可以給你解套,甚至給你稅優,你願意配合出租嗎?他們說這個時間點他們更願意,因為現在買賣已經是很窒息的成交量,假設給他稅優的話,他都會鼓勵房客你趕快設籍或者去申請(租金補貼)都沒關係,因為租長租的話,以後買賣的話,我有免稅額,怎麼換算都划得來啊!』
新北市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公會理事長王則人表示,免稅額或許不一定要設定到400萬元那麼高,只要免稅優惠不限於自住、鼓勵房東把持有物件投入租屋市場,供給就會增加,當供需不再失衡的時候,租金價格自然不再飆漲,這是不變的市場法則。
OURs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則表示,房東通常是多屋族,多屋族常會在房價上漲時拋售房屋。為了享有買賣時的免稅額與優惠稅率,多屋族現在只有兩種選擇,第一種就是不出租,第二種就是偷偷出租,只要政府不知道,未來賣房子還是可以宣稱是自住,這麽一來,租屋市場不透明的問題就難以解決。因此,他認為內政部跟財政部願意討論房地合一稅改革不是壞事,德國、法國都有相關政策,希望台灣租屋政策有一天也能轉向鼓勵房屋長期出租。(編輯:宋皖媛/許嘉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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