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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路邊吸菸提案涉及面向複雜 國健署暫不參採

2026-01-15 18:52(01-15 18:49更新)
新聞引據:中央社
作者:新聞編輯
國健署15日指出,吸菸區設置標示、面積與位置等要件已明文規範。資料照。(圖:中央社)
圖片來源:中央社
國健署15日指出,吸菸區設置標示、面積與位置等要件已明文規範。資料照。(圖:中央社)

台灣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倡議禁路邊吸菸達附議門檻,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今天(15日)回應,提案涉各場域管理權責、通行動線、場地條件及跨機關協調等因素,暫不參採,盼地方政府因地制宜推動。

近年愈來愈多國家加強提倡禁止戶外吸菸,南澳、日本大阪全市、有「時尚之都」美譽的義大利米蘭,陸續實施室外禁菸新法。在台灣,菸害防制法執行多年,公共場所室內禁菸,戶外二手菸問題仍在,台灣去年戶外二手菸暴露率達48.9%。

提議者Gab.Lan在去年9月26日提案,應禁止「邊走邊吸菸」,更應逐步推動公共空間全面禁菸,透過明確法規、標示與宣導,搭配稽查與罰則,逐步建構無菸公共環境,減少二手菸危害,打造更乾淨、舒適的城市公共空間,傳遞健康城市形象,符合國際無菸趨勢。

國健署依規定在今天於平台公開回應研議方向及參採情形,菸害防制法已明定禁菸場所範圍,提案人所提建議事項,涉各場域管理權責、通行動線、場地條件及跨機關協調等實務因素,且現行法制下地方政府已可因地制宜推動相關公告與管理,意見暫不參採。

國健署指出,國家公園等特定戶外場所公告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以降低二手菸暴露。現行已有地方政府依權責就人行道、校園周邊、騎樓及夜市等公告為禁菸區,並加強稽查執法,將持續與鼓勵地方政府,依權責辦理宣導、稽查及必要的指定公告措施。

國健署說,吸菸區設置標示、面積與位置等要件已明文規範,地方政府衛生局得依權責因地制宜公告管理,現行法制及行政措施已足以因應,提案意見暫不參採;後續仍會鼓勵地方政府依現行規定落實吸菸區標示設置、管理維護與稽查宣導,維護不吸菸者健康,減少二手菸暴露。

國健署唯一研議參採的是「提升禁菸區與吸菸區辨識度」,避免標線混淆,將參酌地方實務作法,如台北車站以不同標線及標誌強化辨識,及交通主管機關意見,函請各地方衛生局參考辦理。

國健署說明將於劃設禁菸線、吸菸區範圍及禁菸加強標示位置時,優先採用綠色系地面標線及標示,並避免使用紅色、黃色等易與禁止(臨時)停車標線混淆顏色,以增進執行一致性與民眾識別。(編輯:陳士廉)

警語:吸菸能導致肺癌、心臟血管疾病及肺氣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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