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訟十餘年的全華網詐欺案正式邁入終章,文化部長李遠16日頒贈一等文化獎章予藝術家劉國松,表彰他以個人債權換回眾多藝術家創作權利,對台灣藝文環境具深遠意義。這也是文化獎章設立以來,第2位獲頒一等獎章者。
文化部16日舉辦「《終章》-全華網事件結案與權利返還說明會」,宣告延宕多年的全華網詐欺案邁入關鍵終章,受害藝術家陸續取回遭不當取得的創作權利。文化部長李遠出席致詞,感謝所有參與其中的藝術家、律師、義務律師團、藝創工會及各界協助者,並親自頒贈「一等文化獎章」予藝術家劉國松,表彰其在事件中的關鍵貢獻。
全華網爭議源於全球華人藝術網有限公司及錦江堂文教基金會已故負責人林株楠,自民國100年起以文化部補助計畫名義,陸續推出「台灣百年藝術家傳記系列電子書建置計畫」、「台灣新銳藝術家特輯」等案,誘使超過700位藝術家簽署內容形同「賣身契」的同意書,藉此詐取不當授權與權利讓與,對國內藝文生態造成重大衝擊。
文化部於106年接獲通報後即成立專案小組,並依法移送檢調偵辦。台北地檢署於108年起訴林株楠及業務員等人,台北地方法院於113年12月一審認定詐欺罪成立,但因林株楠於判決前死亡,依法不受理結案,僅業務員1人遭判刑,相關同意書也因被認定為其私人財物而未能宣告沒收,案件仍於二審審理中。
文化部表示,能讓全案實質邁入終章的關鍵,在於同為受害者的藝術家劉國松。劉國松先前因另案提告全華網公司及林株楠,獲判勝訴取得517萬元賠償金債權,並同意以該債權交換林株楠繼承人放棄詐欺取得的各項不當權利,使未遭扣押的同意書全面失效,成功為眾多藝術家解除長年隱憂。
北辰著作權事務所律師指出,全案共涉及6000多張同意書,受害藝術家超過800人,歷經30多個審級,耗時9年,最終能以民事途徑和平落幕,劉國松的無私決定是最關鍵轉折。義務律師團律師林信和也回憶,案件期間藝術家長期承受巨大心理壓力,甚至有人因此抑鬱而終,能走到今日「公平正義終於獲得伸張」。
藝術家劉國松也親自出席文化部記者會,並由長女劉令徽代表說明。劉令徽說,這個起源於劉國松提告林株楠誹謗,到意外發現眾多受害藝術家簽署危害權利至深的同意書,直至後來官司勝訴,又能以債權交換所有藝術家返還權利的過程,被樂觀的劉國松形容為「壞事又變好事」。劉令徽也呼籲著作權的重要性,她說,不管畫作在哪,著作權永遠是藝術家的,即使藝術家過世50年以後,著作權仍然是屬於家族的,所以對於著作權的處理一定要非常謹慎,「如果沒有著作權,連印畫冊、研究、出版等任何權利都沒有」。
李遠說,全華網事件也像是一個很好的「電影故事大綱」,在複雜的過程中,有感動人的故事,更在一個奇妙情節中結束,今天特別頒發一等文化獎章給劉國松,但這個獎章也代表著文化部感謝所有協助此案的律師、公民團體及所有人,「這個儀式代表這個事件的結束」。
文化部強調,全華網詐欺案的落幕不是終點,而是協助藝術家重新安心創作的開始,未來將持續完善制度、支持藝術創作,穩定臺灣藝文生態發展。(編輯:陳士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