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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增藥品韌性 林靜儀:規範藥商申報 增訂專案核准

2026-01-19 10:08(01-19 11:03更新)
撰稿編輯:劉品希
衛福部次長林靜儀(圖:中央社)
圖片來源:中央社
衛福部次長林靜儀(圖:中央社)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天(19)排審「藥事法」與「藥害救濟法」修正草案,衛福部次長林靜儀表示,此次修法重點包括新增藥商主動申報必要藥品供應與庫存情形、因應重大公衛事件彈性專案核准,並納入藥害救濟制度等,以提升我國藥品韌性,確保國家安全。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19日排審行政院與朝野立委提出的「藥事法」與「藥害救濟法」修正草案,衛福部次長林靜儀指出,近年來,由於新興傳染病威脅、地緣政治風險及全球供應鏈中斷等因素,藥品供應面臨嚴峻考驗,提升藥品供應韌性已成為各國政府關注的焦點,更升級為確保國家安全的重要一環。

林靜儀表示,經盤點,國內現有法規共有三大缺口,包括未要求藥商定期申報藥品供應情形、對於專案核准一般藥品的法源不明,以及目前專案核准藥品不適用藥害救濟制度。為此,衛福部修正「藥事法」,規範持有必要藥品許可證的藥商應定期申報藥品製造、輸入及供應情形,以掌握國內必要藥品供應情形,並明定專案核准藥品的措施,以強化藥品穩定供應。她說:『(原音)明定中央主管機關於知悉具有藥品許可證之藥品有供應不足之虞時,得專案核准該藥品或其替代藥品之製造或輸入,並得採取相關限制措施,於必要時適度調控藥品供應,增進藥品供應之恆平性。』

林靜儀指出,修法也增訂為因應重大影響公共衛生情事,衛福部得申請專案核准特定藥品的製造或輸入;至於何謂「重大影響公共衛生」,則參考世界衛生組織(WHO)有關「國際關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PHEIC)的定義。

林靜儀強調,為完備藥害救濟制度,此次也修正「藥害救濟法」,增訂專案核准製造或輸入藥品適用藥害救濟制度,以保障民眾用藥權益。(編輯:王志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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