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實現我國2050淨零排放目標,行政院已核定六大部門的減碳計畫,環境部長彭啓明今天(22日)晚間在「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會後記者會上表示,環境部預計3月邀集地方政府開會,研提地方的減碳行動方案,並要求地方確實執行並編列預算,未來中央經費補助也將視地方的減碳成效做為核配依據。
總統府「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22日下午召開第六次會議,環境部長彭啓明晚間在會後記者會上表示,為推動國家減碳新目標,行政院去年已通過各部會提出的六大部門共20項減碳旗艦行動計畫,近期便會公布,環境部預計3月邀集地方政府召開工作坊,依照政院核定的行動計畫,研提地方減碳執行方案。
彭啓明指出,許多地方政府宣稱減碳,但他不希望地方減碳變成只是煙火式的宣示而已,而是要有實質的減碳作為與成效。他強調,地方不能只靠台電等經濟部門減碳,因此,中央將要求地方訂定減碳指引,並編列減碳相關預算,未來中央也將視地方的減碳績效做為經費核配依據。他說:『(原音)地方也必須編列相對應的減碳的相關預算,目前我們觀察這個部分是比較少的,所以這個部分我們未來會來要求,特別是今天鄭副院長也特別有提到,未來相關的一個經費補助的方面也會參酌這樣的一個原則來考量,來評估地方的一個減碳績效,然後來做一個核配。』
彭啓明表示,目前共有9個縣市設定減碳自治條例,他希望地方政府訂了就要真的做到,期盼中央與地方攜手合作,共同分攤減碳額度。
彭啓明在委員會中報告時則表示,地方必須在今年提出第三期減碳行動方案,相關方案將依「氣候法」規定,落實年度成果管考及資訊公開作業。